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十堰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传播扩散,现就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交通全部隔断,所有进出道路必须封路,限时隔断到位;
二、各村辖区内人员原则上只能出,不能进,没有返乡的一律不返乡;
三、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各村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稳控工作;
四、利用村建大群,组建小群,户建家人群、亲友群和朋友群等方式进行宣传,做到不上门拜年、不聚餐、不外出,一律电话、短信、微信拜年;
五、各级干部一律取消休假,乡(镇)村干部要分组划片联户落实责任,排查时要做好防护工作,不得与农户直接接触;
六、无特殊情况,不得集中开大会,村两委干部尽量不集中办公;
七、严禁农户举办红白喜事,村厨一律不得上门服务,一旦发现违规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较大的乡镇在辖区确定一个合适的宾馆做为隔离点,20个床位以上。
竹溪县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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