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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四篇文章” 服务“绿色崛起”

时间:2013-11-27 08:24:49      字体:  打印  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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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秉勇

《今日竹溪》11月27日讯:年初,市委、市政府授予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大旗,为竹溪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林业主管部门,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战略定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全力服务“绿色崛起”,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护绿”、“增绿”、“兴绿”、“爱绿”四篇大文章,为竹溪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保护生态,做好“护绿”文章
我县绿色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是全国林业百佳县、全省林业大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20万亩、森林覆盖率76.8%、森林植被覆盖率81.2%、活立木蓄积量1547万立方米,居全省县(市区)之首,这是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基础和优势。因此,必须把保护好现有资源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严管林”方针不动摇,突出森林、林木、林地、林权四个重点,让良好的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加强森林管理。以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为重点,按照“保护天然林、培植人工林、发展经济林”的思路,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建设,抓好全县范围内国有林管护、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中幼林抚育工作。同时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工作,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林木管理。坚持“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原则上不下达商品材采伐计划,依法取缔木材加工企业,减少森林资源的消耗。农民因建房或生产、生活确需采伐林木的,严格执行限额采伐、逐级审批制度,坚持“伐前公示、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原则,杜绝滥伐、盗伐林木行为发生。同时对“珍、稀、古、大、奇”等古树名木登记造册,明确专人,挂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林地管理。把“保护林地”视同“保护耕地”一样,实行“红线”管理。依法办理征用林地手续,足额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要求做好森林植被恢复和县内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及省县道沿线、矿山、采石场等区域生态修复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促使林地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加强林权管理。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关于“明晰所有权、落实处置权、维护经营权、保障收益权”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改革措施,依法做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规范林权交易行为,妥善调处林权纠纷,维护林权所有者合法权益,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
二、培植产业,做好“增绿”文章
“绿色产业引领区”是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重要支撑。要把生态与产业、兴林与富民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产业。
巩固主导产业。茶叶是我县的一大支柱产业,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倾斜项目资金,继续支持全县茶叶支柱产业的发展。
培植特色产业。根据市委、市政府“四个百万工程”建设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退耕还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程,以核桃、木本中药材为主攻方向,兼顾县内珙桐、红豆杉、鹅掌楸等珍稀名贵树种和松、杉等乡土树种,兴建特色产业基地,提高单位面积林地产出率和林业对社会的贡献率。
发展林下产业。充分利用山场优势,积极探索“林+药、林+魔、林+禽、林+菌”等复合套种模式和林下养殖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以短养长、以长补短、立体开发、复合经营,把林下种植中药材、魔芋和林下养殖业做大做强,培植新的绿色产业经济增长点。
促进二、三产业。按照“工农对接”的思路,与县内云浩药业、银松食品、天翔茧业等企业搞好衔接,采取联办基地的办法,带动林农致富。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二、三产业发展。整合十八里长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偏头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龙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八卦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绿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三、深化改革,做好“兴绿”文章
林业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发展林业,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要建立完善一系列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机制,切实抓好荒山、河流、道路、集镇、村庄等绿化美化,增加绿的含量。
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要结合林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向林业集聚,调动全民参与林业生产建设的积极性。创新融资机制。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简化小额贷款办理程序,破解林农发展林业的资金难题。创新服务机制。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大力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先进林业生产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增强群众依靠林业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创新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龙头企业、造林大户、林业先进乡镇给予重奖重扶,提高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创新合作机制。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引导群众组建核桃、茶叶、中药材等专业合作社,兴办“家庭林场”,大力发展订单林业,结成利益联盟,形成捆绑效应,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多方共赢。
四、齐抓共管, 做好“爱绿”文章
生态保护、人人有责。要形成人人都是生态环境的建设者、人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理念,上下同心、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爱绿”氛围。
强化领导。成立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面负责“绿色崛起”各项工作,把“绿色崛起”抓出成效。
明确责任。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范畴,严格考评兑现,并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作者系竹溪县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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