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致远
《今日竹溪》11月11日讯:自我县“四城联创”活动开展以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四城联创”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日的竹溪县城卫生整洁、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宜居宜业。然而,在我县城镇郊区的公路沿线、农田、林地中,甚至在县道、省道两侧,随处都能看到一座座新旧坟墓“拔地而起”,静静的“抢占”着有利的位置和有限的土地资源。
这种乱埋乱葬、厚葬薄养、攀比建坟、占用耕地现象日趋严重,不仅浪费了土地资源,而且影响了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的开展,更加损害了美丽城市和乡村的形象,与我县开展“四城联创”活动建设大美竹溪相悖,最终将会严重的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影响我县作为“绿色崛起示范县”的形象。笔者认为,要解决此类问题,必须加快殡葬改革步伐,规范丧葬秩序,建设公益性公墓。具体工作应从以下三点展开:
一、舆论宣传要先行
农村公墓建设涉及到农民的传统观念和切身利益,面临着人口多、范围广、观念陈旧、思想落后等实际困难,特别是农民的家族意识强烈,对公益性墓地建设有强烈的排斥心理。政府要帮助农民转变传统的殡葬观念,创新殡葬改革在农村推进的模式,将殡葬、生态、环境、和谐的新理念输送给农民群众,让他们接受公益性墓地这一新鲜事物。在宣传和实施过程中,政府要争取更多的社会舆论支持,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殡葬改革精神和相关政策法规,广泛宣传新的丧葬习俗方式,让农民群众知道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好处。
二、规划设计要科学
公墓规划设计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公墓的选址要着眼长远,考虑城市发展扩张的趋势;应当选择在荒山瘠地,并和绿色竹溪、生态竹溪所要求的绿化工程相结合,以绿化、美化环境为目标。各乡镇、村要充分考虑祭祀的便利和安全,应根据本地人口数量、地理环境、村民居住位置等实际情况,合理地进行公益性墓地的规划与建设。公墓建设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不得大规模开山辟地,破坏生态环境。禁止在耕地、林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立墓地。
三、后续管理要规范
要明确建设管理主体。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要以乡镇或村兴建为主,也可以多个村联建,由建设主体负责管理。要坚持公益原则,不得变相营利,不得承包经营。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级民政部门共同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功能。需要注意的是,民政部门主要以指导为主,不能独包独揽,应以乡、村为主,否则墓地的后续管理将会成为沉重的负担。县级民政部门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要每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国土资源、规划、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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