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鄂职改办[2012]97号、十职改办任字[2012]183号文件通知,批准县委机关杂志社社长刘安西同志具备主任记者职务任职资格,填补了我县历史上无新闻副高职称的空白。
刘安西同志从事新闻宣传工作25年,痴心于党的新闻事业,时刻用党的新闻工作纪律和使命严格要求自己,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摇旗呐喊,宣传鼓劲,为全县的新闻宣传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近三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中连续被评为优秀;2001年至2005年连续五年被县委宣传部评为“全县十佳新闻工作者”;2001年被县委授予全县十佳党务工作者称号,2005年被市委授予“全市宣传先进个人”;多年被上级多家新闻单位评为模范通讯员。
20多年来,共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十堰日报》等上级新闻单位用稿1500多篇。其中重头稿件100多篇。2005年5月至6月在《人民日报》用稿两篇,其中《竹溪科技人员治好土地的病》一文,在六版头条位置上发表,填补了竹溪县《人民日报》历史上无六版头条的空白。2004年5月在《湖北日报》头条发表《县河镇制发文件由群众签发》被中央电视台“新闻早八点”栏目转发,2004年6月在头条位置发表的《八千逃生图,指明求生路》一稿,先后被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湖北日报》采用,此稿获得全国新闻一等奖和《湖北日报》新闻头条竟赛二等奖。2007年《党员家政服务队情系打工乡亲》一文获得湖北新闻奖三等奖。近年来在《十堰日报》头版头条发表《逐鹿青山外》、《竹溪县政府三年办了十件实事》和《点水成金》等重点稿件1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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