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四创〔2013〕12号
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竹溪县四城联创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
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竹溪县四城联创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已经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
1、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2、散体建材、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3、小餐饮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4、涉车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5、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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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
主题词: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验收 方案
报: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
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50份
竹溪县四城联创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方案
为促进四城联创各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依据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特制定此检查验收方案:
一、检查对象
市容市貌、散体建材(渣土)运输、小餐饮、涉车、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二、内容及标准
主要检查验收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工作实施、工作进度、工作效果以及长效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参见附后的市容市貌、散体建材(渣土)运输、小餐饮、涉车、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细则)
三、检查方式
(一)人员组成。四创办牵头成立检查验收工作组,人员从县委办、政府办、四创办、纪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抽调人员相对固定。
(二)过程检查。检查验收工作组按照集中整治阶段“一周一考评一通报”,巩固提高阶段“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评比,一年度一总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采取查现场与查资料相结合,对照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每周、每月整治计划进行。
(三)整体验收。专项整治结束后,检查验收工作组对每项整治随机抽3—5条街采取听汇报、查现场、看台账、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体验收,对工作不达标者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标,并依据整改态度和效果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四、结果运用
每次检查验收后,指挥部办公室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并通过下达整改通知、督办通报、媒体曝光、启动问责机制等方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一)下达整改通知。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短信平台等途径,将存在的问题通知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下发督办通报。各检查验收工作专班对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工作任务落实不及时、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媒体公开曝光。在专项整治中,连续下达两次整改通知,且整改不到位、不及时、效果不显著的通报批评,并在县内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曝光。
(四)启动问责机制。对整治效果差、行动滞后,或整治阶段被指挥部连续通报两次以上的(含两次),上报县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机制,按《四城联创工作问责细则》实施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任务。各工作专班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工作方案任务和时间要求,安排好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二)严明责任。集中整治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牵头单位全面负责该整治工作专班人员调配、统筹安排、任务分解、过程监管等工作;配合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部署及单位职能职责落实整治任务。
(三)严格奖惩。专项整治工作中,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相关会议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同时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奖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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