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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教育系统24个单位喜获文明表彰

时间:2013-09-13 17:07:58      字体:  打印  播放

911日,中共竹溪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2年度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民营企业、文明村(社区)、文明户、文明市民的决定》文件,该县教育系统24个单位喜获文明表彰。

该县教育行业被授予“文明行业”称号,县教育局、县一中被授予“最佳文明单位”,县实验中学、县实验小学、县第二高级中学、县城关中学、县机关幼儿园、县教育局教研室、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和15个乡镇中心学校被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竹溪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制度文明建设,做到科学与人文相融合;加强思想文明建设,做到守成与创新相结合;加强行为文明建设,做到规范与争优相结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到整洁与优美相结合;建设文明和谐型机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建设和谐竹溪、魅力竹溪做出应有的贡献。(李思忠、付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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