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要闻 > 正文

“发改杯”有奖征文:发挥工商职能 服务“绿色崛起”

时间:2013-09-13 10:42:23      字体:  打印  播放


点击图片查看征文启事

李元飞


《今日竹溪》9月13日讯: 在全市大力实施“一核多支点”战略,全力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大背景下,5月21日,全县三级干部会议隆重召开,市委、市政府授予我县“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大旗。作为工商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中国绿谷”的战略部署,立足自身职能,秉持“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为“绿色崛起”提供合力。
一、建设“三个竹溪”,创优“绿色崛起”市场环境
建设“诚信竹溪”。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积极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努力培养市场主体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继续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积极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和诚信观念。
建设“文明竹溪”。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不讲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努力净化文化市场;认真清理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语中的不良文化现象,坚决扫除文化垃圾;积极参与“四城联创”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城乡环境改善工程,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着力纠正乱摆乱放行为,美化市容环境;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提倡科学文明的消费理念,培育健康和谐的消费文化,倡导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提高消费质量和效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建设“品牌竹溪”。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出台促进品牌发展的专门文件,针对创新企业、生产加工“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用地、认证、广告宣传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和优惠;重点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鼓励企业争创产品品牌、参与标准制订;按照“申报一批、争创一批、培育一批”的思路,帮助企业“创商标”“亮商标”,争取县有地理标志,企业有自己的品牌。
二、搭建“三大平台”,培植“绿色崛起”市场主体
搭建政策支持平台。坚决贯彻落实省局一系列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提高准入效能,拓展登记领域,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鼓励更多的自然人及社会组织创办市场主体。对具备条件的个体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对条件存在缺陷的有专人给予指导完善;对法定条件不具备的做好解释沟通;对纳入“绿色通道”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企业安排专人跟踪服务,特办急办。
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组织开展企业走访活动,收集企业融资服务需求,定期向金融协作机构推荐信用优良企业名单,并会同金融机构组织中小企业参加金融对接洽谈会,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
搭建企村共建平台。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着坚持自愿、互利双赢、项目带动的原则,组织动员各企业与农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优势,围绕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任务,通过互动帮扶,为农村送去知识、技术、项目、信息和资金等,优先接纳“结对”村的劳动力就业,构建县乡整体联动、以工促农、以商带农、工农对接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三大服务”,助力“绿色崛起”农业发展
红盾“护”农。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鄂渝陕毗邻地区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中心布局,积极鼓励支持发展大型农资商贸物流企业,以农村示范连锁店为基础,构建“放心农资”经营网络,规范农资经营主渠道,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实现农企双赢。同时,开展“红盾护农”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以种子、化肥、农药三大类农资商品为重点,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开展农资商品定向监测。 (作者单位:竹溪县工商局)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