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组、村、乡直单位:
为切实强化对乡、村两级干部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村两级干部工作实行“周清月结”工作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乡富民为目标,以产业建设、库区安全、综治信访、计划生育等工作为重点,推动全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的意义
“周清月结”指乡、村干部对每周应开展落实的工作目标清晰,对每周村级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清楚;乡党委政府分月对村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硬账。根据年初工作目标,实行领导干部负责制,形成领导和每位干部人人有任务的格局,推动干部抓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包村工作和各村工作实行“周清月结”工作制,切实加强工作过程的管理,促进村与村之间工作的平衡发展,从而促进全乡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三、具体内容
(一)严格驻村。每位联系村干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3天在村时间(周一上午10时至周五中午12时),要求一律实行“驻村制”,与村干部同吃、同住、同工作。机关值班干部兼有驻村任务的,每周不少于2天在村办公时间。因分管工作确需占用驻村工作时间的,必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各村主职干部需出城或外出的必须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离村。各村驻村领导和村干部每天必须将主要工作和情况登记在《新洲乡党员干部“周清月结”暨“三万”活动民情日志》上,每周、每月搞好小结。
(二)按时检查。每周日例会前各驻村领导必须将《新洲乡党员干部“周清月结”暨“三万”活动民情日志》交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由乡分管领导审后加盖党委公章。各村村干部的《新洲乡党员干部“周清月结”暨“三万”活动民情日志》必须于每月2日(加盖村委会公章,驻村领导签字)交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统一汇总,并加盖党委公章。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要认真填写《新洲乡党员干部“周清月结”暨“三万”活动民情日志收交情况登记表》,并将统计情况报主要领导。
(三)定期通报。乡上每周日晚7:00准时召开驻村干部工作例会,听取每位驻村干部本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下周工作目标任务,便于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月召开一次乡村两级干部“周清月结”工作通报会(与每月2日全乡例会套开),对“周清月结”工作制履行情况进行通报。
四、相关要求
(一)转变工作作风。各联系村干部要对所联系村的所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示范引导,但不能包办代替。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心系群众,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带着村干部干,做给群众看,身体力行作示范,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二)严肃工作纪律。联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工作上不讲条件,生活上不搞特殊,不侵犯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给农民添麻烦。驻村干部下村、入户期间,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借下村之名,从事与驻村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规范工作程序。驻村干部必须熟悉村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村组生产、生活动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指导村组干部开展日常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加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讲。结合村情,制定行之有效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加强入户走访调查,参与村干部坐班制,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载体,逐步建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信访办理机制。按照“每周工作计划与分月阶段工作相对应,分月阶段工作与全年目标任务相吻合”的要求,对乡、村干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行“周清月结”工作制过程管理,确保全乡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五、考核督办
(一)为认真落实“周清月结”工作制,特成立新洲乡“周清月结”督查组,乡党委书记汪再体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万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组织委员廖多莲同志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周清月结”工作制的督办检查。
(二)当周计划任务或特殊批办任务不能完成的,双休日不得休假;当月任务落实情况与阶段工作或全年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的,村支部书记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乡党委政府要安排专人实行定点专项督办跟进。
(三)将“周清月结”工作制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提工程、治庸问责和创先争优活动及新“三万”相结合,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四)“周清月结”工作制自2012年元月31日(农历正月初九)起执行,由乡“周清月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办落实,实行每月汇总,年终兑现。
六、结果运用
(一)各片区工作组、各村主职干部和机关干部“周清月结”落实情况直接与年终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挂钩,
(二)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全乡“周清月结”工作制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落实“周清月结”工作制较好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周清月结”工作制较差的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达不到80%的驻村干部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
(四)设立“周清月结”工作驻村工作组组长目标责任奖2000元,年终根据对“周清月结”表、民情日记本和村级“周清月结”档案检查情况兑现。同时设立“周清月结”工作村级目标责任奖500元,年终根据对村“周清月结”档案、检查情况兑现到村。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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