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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杯”有奖征文:加强“三化建设”实现“三个转变”

时间:2013-09-11 09:49:51      字体:  打印  播放
梁恩友
《今日竹溪》9月11日讯:今年以来,竹溪扎实展了“四城联创”活动,市民享受到了创建成果。然而,我县创建活动由于受到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完善、市民素质不高、投入不到位、设施不配套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导致创建中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存在着运动式、临时性、突击性现象,缺乏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创建活动要实现常态化,着重要加强“三化建设”,实现“三个转变”。
一、加强法制化建设,实现行政推动向依法管理转变。
我们在创建活动的起始阶段,通过行政推动的办法,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缺乏科学、系统、连贯的工作思路,采取的一些临时性、突击性、行政命令性的工作措施,使得职能部门往往依赖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而不主动参与管理;各种社会力量在管理中各自为政,不能形成合力,工作效率低下;城区“脏乱差”回潮的“顽疾”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因此,制定详细的市容环境卫生、渣土运输、河道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管理办法,建立较为完善的综合执法机构,将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的职能职责予以整合,走依法治理之路。
例如创建重中之重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可按照“管理主体唯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市管理工作牵头拿总,负全责负总责,政府向其问责。政府出台制度、法规由执法局依法管理:一方面通过独立执法和委托执法的方式,对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非机动车停放、摊点经营秩序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处罚权。比如,依法对城区乱扔垃圾、乱设摊点、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进行管理,督促其恢复原状的同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对未经批准在道路、广场修建、搭建临时建()筑物,擅自在道路、广场设置广告设施,未经批准在道路两侧建筑物上开门、开窗和进行门面装修等行为实施处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或设施;对擅自在绿地内搭棚建房、停放车辆挖沙、取土和在树杆上晾晒物品,刻划树木、折枝摘花、采集果实,践踏草坪,破坏绿化设施等行为实施处罚;对非法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占压、掩埋、堵塞、损坏市政设施、标志等行为实施处罚。另一方面,会同工商、公安、环境、卫生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中的难点进行综合治理,主要针对摊贩无证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环境污染、食品卫生不合格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涉及哪一个部门的职能就由那家进行管理和处罚,形成合力,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实现多头管理向专业管理转变。
在以往的城市管理中,许多部门往往只收费而不管理,对自身无利可图的工作,许多部门相互推诿扯皮,有的干脆不闻不问,导致出现“看似都在管,其实都没管”的现象。比如,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居委会以及店主都有职责和责任,但面对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谁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最终导致车辆停放秩序处于失控状态。
鉴于此,探索建立系列专业化管理队伍,解决管理真空。如建立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秩序管理队伍,专职全天候督促、管理主次街道两侧和各大市场、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周围的车辆停放,确保整齐、有序;建立卫生保洁队伍,实行全天候保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重点地段随产随清;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队伍,负责对城区路面、公厕、阴井盖、垃圾箱、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维护,只要群众一反映,即能随坏随修;委托园林局建立园林绿化养护专业队伍,负责城区所有绿化的种植、除草、修剪、除虫、补缺等一系列工作;建立房屋清洁队伍,定期对城区内所有建筑物的外表进行清洗。通过专业化管理队伍的建立,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减少部门间的扯皮、内耗,从而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加强市场化建设,实现政府统包向市场运作转变。
通过市场化运作规律,把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推向市场。一是把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引入城市管理队伍的组建过程中。执法人员除一小部分从现在的有关执法部门中择优考核录用外,绝大部分人员参照公务员的条件,由政府法制、人事、城管部门向全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二是可以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办法,引入城区环境卫生秩序管理经费的筹集,启动卫生保洁、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绿化养护等三支专业化管理队伍,对门前环境卫生、秩序、绿化等实行长效管理。(作者单位:竹溪县四城联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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