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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杯”有奖征文:优化价格环境 服务绿色崛起

时间:2013-09-06 08:23:48      字体:  打印  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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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奎皮定朝

《今日竹溪》9月6日讯:物价工作和价格改革是国民经济宏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政府调控经济、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县物价局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围绕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县”和“服务建设美丽和谐的生态新家园”中应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优化价格环境,服务绿色崛起。
一、 稳价安农,全程督导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绿色崛起,“三农”是关键。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是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化农业,增强农村活力,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途径。县物价局作为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责无旁贷。
政策公示,入乡到村。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每年都有变化,县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将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宣传入乡到村。一是全县15个乡镇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醒目位置公示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村级组织利用黑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公示;二是编印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明白卡7万余份,发放到乡镇、村、组,农民“一卡在手,政策清楚”;三是将所有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便于农民查询。
全程督导,入村到户。县物价局会同县财政、教育、农经等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组对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村义务教育补贴、粮食两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及公益林补贴等多项强农惠农及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看乡镇村是否将政策公示、看群众是否对政策知晓、看补贴是否直达个人、看标准是否打折扣、看兑付是否及时。
二、分析预警,全面关注民生价格化解价格矛盾
信息引导,理性消费。民生价格,种类繁多,县物价局从肉禽蛋奶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入手,长期监测监控分析预警,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先后在城关、中峰、蒋家堰、水坪等乡镇和城区寿康永乐、新合作、佳福园、农贸市场等处设立固定采价点,结合县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流动采价,定期对蔬菜、肉、水产品、粮食、食用油等八大类42种人民生活必需品、26种农业生产资料、10种建材、19种地方特色产品的价格进行监测和采集,并通过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新闻网、竹溪县价格信息网等媒体“价比三家”栏目向社会公布。
政策支持,化解矛盾。在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仅有的极少数定价项目中,我县垃圾处置费、自来水价格等涉及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已经多年未作调整,但在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时,充分考虑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五年内免征城区5000余户的污水处理费,平价每年减轻城市低收入群体经济负担24万余元。积极与供电企业联系,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用电予以优惠,平均每年减轻城市低收入群体经济负担28万余元。对桃源、向坝、丰溪、泉溪、天宝等种植烟叶的烟农烤烟电价,由工业用电价格调整为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平均每年为1200余户烟农减轻烤烟电费支出29万余元。
三、执法检查,全力维护百姓企业价格权益
绿色崛起,离不开软环境的打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是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润滑剂,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是客商投资的重要选择。
明码标价,网格管理。明码标价是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县物价局自2012年开始对明码标价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现有行政区划将城区划分为四个网格,对城区近4000余家商场(超市)、个体工商户明码标价实行网格化管理。
落实政策,严格执法。8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至此,我县已降低、取消31个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收费项目80项,平均每年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1600余万元。同时,印制涉企收费明白手册发放到各企业,明白手册以外的收费各企业可拒交并向价格部门举报,坚决杜绝各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作者单位:竹溪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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