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飞谢洪波
《今日竹溪》7月24日讯:市委市、市政府授予竹溪“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大旗,为我县今后的发展作了精准定位,这是竹溪重大的战略机遇,也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县人大机关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关,担负着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必须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认识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重大意义,积极行动,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推进“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绿色崛起理念,形成发展共识
要坚持用绿色崛起理念大力推进人大工作。人大的各项工作要在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中得到体现,促使人大及其常委对社会、政治、环保、干部等的监督成为推动绿色崛起的重要保证,努力用绿色崛起理念推进人大工作。要更加明确用绿色崛起理念统揽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对绿色崛起再认识、再实践,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将其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县人大机关将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要求,围绕“促进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主题,开展一系列深层次、高标准的讨论和调研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开展深入有效的调研;要紧扣“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主题,为常委会确定每年度的工作要点提供决策建议。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
当好参谋助手。一是找准结合点,在引导全民参与上当好参谋助手。在推进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享有重大事项决定权,自然负有对“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议和决定,并组织全县人民为之团结奋斗的职责。县人大机关要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决策部署,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能当好参谋助手。既要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又要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按照县委各个阶段对“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代表提交的议案和建议,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依法对有关“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党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是抓住着力点,在推进协调发展上当好参谋助手。“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核心是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崛起”。抓住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就抓住了绿色崛起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推进“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也就抓住了着力点。县人大机关要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职能、推进绿色崛起、协调发展上当好参谋。坚持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结合竹溪生态这个最大优势和欠发达这个实际,以推进协调发展为着力点,努力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加速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关系、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促使我县形成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是明确落脚点,在促进民生改善上当好参谋助手。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是人大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县人大机关要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当好参谋助手,在推进“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工作中,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市场价格和城乡规划等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督。
四是把握突破点,在强化依法治理上当好参谋助手。推进法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推进“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县人大机关要在推进“法治竹溪”建设上当好参谋助手,要抓住“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提出有关绿色崛起、生态建设的立法建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对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一府两院”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生态保护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
做好服务工作。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认真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等相关活动,提高代表建议督办水平。(作者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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