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周清月结”工作制有效落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干部纪律明确如下:
一、“周清月结”工作制落实纪律
1、计划生育“周清月结”工作制的落实,各责任点责任人和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计生专班负领导责任。
2、各责任点责任人必须深入基层农户,摸清该村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制定合理有效的工作目标及措施。
3、在“周清月结”启动月期间,各责任点责任人必须长期坚守工作岗位,尽量吃住在村。在村工作期间,生活上不得搞特殊,不得侵犯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给农民添麻烦,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借下村之名,从事与驻村工作无关的事情。
4、各责任点责任人要按照计划生育“周清月结”工作制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和参与“周清月结”活动,必须每周一到村具体安排部署该周计生工作,督促、指导村委会对计生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如果出现连续两周未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由责任点责任人写出书面说明,并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谈话。
5、各村必须严格按照“周清月结”工作制的要求开展活动,每周五按时、准确、详细上报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如果出现连续两周未上报工作开展情况,由该村书记写出书面说明,并由乡组织委员和纪委书记对其进行谈话。
6、每周计划生育开展情况上报必须真实、准确,计生办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上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相关村支部书记要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况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工作重大失误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计生办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对各村各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梳理,并据实上报乡主要领导。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况在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请销假纪律
1、计划生育责任点责任人请销假按乡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
2计生专班(含计生办、服务站)工作人员如需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经乡主要领导签批后报乡党政办备存,并及时销假。
3、计生专班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的,视同旷工处理。
4、村支部书记如因事需要外出的,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前必须将计划生育“周清月结”工作交办给其他村主职干部。如因交接失误引起工作断档或上报情况不及时,出现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限期补报,出现两次写出书面检查,出现三次以上予以全乡通报批评。
5、乡政府召开计生例会,各村主职干部及计生专干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会的,必须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旷会一次,惩处相关干部30元现金。
三、通讯联络及其他工作纪律
1、计生专班、村主职干部、计生专干不论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含周六、日及所有节假日)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一次惩处相关干部20元现金。
2、计生专班干部上班期间不得无所事事、上网聊天、打牌、玩游戏等,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发现两次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严禁工作日间饮酒,违反者按《禁酒令》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广大干部要严格遵守“周清月结”工作制有关纪律要求,真正沉下去、稳下来,鼓足干劲,严肃作风,确保“周清月结”工作制的顺利推进,如工作不力,违反“周清月结”工作制有关要求,乡党委、政府将按干部管理制度予以纪律处分。
中共新洲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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