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对村级工作的过程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村级工作实行“周清月结”督查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按照“每周工作计划与分月阶段工作相对应,分月阶段工作与全年目标任务相吻合”的要求,对驻村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实行“周清月结”督查制过程管理,确保全乡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周清月结”即:各驻村干部对每周应开展落实的工作目标清晰,对每周村级工作进展落实情况清楚;乡党委政府分月对村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对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硬账。
二、内容与方法
(一)定期驻村。每位驻村干部原则上每周不少于5天在村时间(周一上午10时至周五中午12时),要求一律实行“住村制”,与村干部同吃、同住、同工作。机关值班干部兼有驻村任务的,每周不少于2天在村办公时间。因分管工作确需占用驻村工作时间的,必须向主要领导报告。
(二)准时例会。乡上每周日晚6:30--8:00准时召开驻村干部工作例会,听取每位驻村干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明确本周工作目标任务。以便于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干部“周清月结”通报会(与每月2日计生例会套开),对“周清月结”工作法履行情况进行通报。
(三)按时总结。各村在周五下午3:00离岗前必须将当周的《新洲乡村级工作“周清月结”日志》(加盖所驻村委会公章,驻村领导签字)交到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处,统一汇总,统一封签存档。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要认真填写《日志收交情况登记表》,并在周日例会前统计清楚各村工作落实情况,以“要情通报”的形式向主要领导汇报。
三、纪律与要求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驻村干部要对所驻村的所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示范引导,但不能包办代替。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心系群众,扑下身子,放下架子,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带着村干部干,做给群众看,身体力行作示范,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二)严肃工作纪律。驻村干部在驻村工作期间,工作上不讲条件,生活上不搞特殊,不侵犯群众利益,切实做到不增加农民负担,不给农民添麻烦。驻村干部下村、入户,严禁中午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借下村之名,从事与驻村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考核与督办
(一)当周计划任务或特殊批办任务不能完成的,双休日不得休假;当月任务落实情况与阶段工作或全年目标要求差距较大的,村支部书记要写出书面检查材料,乡党委政府要安排专人实行定点专项督办跟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达不到80%的驻村干部实行“末位淘汰制”管理。
(二)“周清月结”督查制自2010年第14周(3月28日至4月3)起执行。由郭军、郭稼同志负责督办落实。
中共新洲乡委员会
新洲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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