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竹溪县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切实把准绩效考核之尺,量准高质量发展之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激发了各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立足实际,制定考核方案。为更好发挥绩效考核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该县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调整内容,建立了权责相称、层级清晰、奖罚分明、具体量化的综合考核责任体系,并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细则,分解出256项一级指标,903项具体指标任务落到86个责任单位,落实“四级指标”责任人794人,确保指标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推动各项工作在省市中创先争优。
狠抓落实,严格督查督办。该县始终把督查督办作为落实工作的重要手段。经竹溪县委批复,已于近期成立了县委绩效管理督查考核委员会,统揽全县督查督办工作。为确保竹溪县各项工作第一时间得以落实,“大督查”机制逐步完善,将持续加大对竹溪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的实施情况、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同时,针对工作的轻重缓急,制定好调度、通报、点评、考核、奖惩、追责等各种不同的督办落实机制,确保任务点到人、交办有回应、问责有办法、处理有章程。
确保实效,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能力、评价政绩、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发挥考核结果的奖惩激励作用。认真听取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把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优秀公务员评比、职级晋升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各单位都有机会通过创先争优赢得职级晋升的机会。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惩处结合起来,对于那些不敢担当、不抓落实、贻误发展的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坚决做到不换思想就换人,不负责就问责,不作为就换位,真正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工作机制和用人导向。(杨超 王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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