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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四个强化”狠抓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时间:2023-04-03 14:12:42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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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保障。制定了《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有步骤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项目主管单位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密切部门配合、压实单位责任、全面排查衔接资金政策落实,特别是产业帮扶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自查内容。根据《湖北省关于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此次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范围及内容。重点对2021年及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检查:自查资金用途是否合规、自查资金下达拨付是否有序合规、自查项目实施管理是否到位、自查项目持续运营情况。在全方位、全覆盖开展自查基础上,将财政衔接资金支持的产业帮扶项目作为自查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排查产业项目持续运营情况、联农带农富农机制、项目成效、资产管理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存在的问题,做到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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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查质量。根据自查工作要求,结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际,自查自纠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组织自查自纠。由县乡村振兴作战指挥部领导小组牵头,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项目主管单位认真对照湖北省关于开展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逐项资金、逐个项目进行梳理,对自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研究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二是组织开展复查。由县乡村振兴作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组成专项复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项目主管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听、查、看、访”四种方式进行实地复查。听取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关于衔接资金项目政策落实特别是产业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情况介绍;查阅项目管理相关台账资料及相关记载;到项目实施现场查看项目的实施情况;通过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对项目绩效的反映,全面准确了解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强化落实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项目主管单位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履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自查、复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加强问题整改,逐一销号,着力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绩效。进一步严肃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纪律,要求各乡镇、县直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从严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要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绝不能对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知情不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放过,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王东 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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