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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50.03万元

时间:2023-01-04 16:49:39      字体:  打印  播放

(全媒体记者 王文彬 通讯员 桂小璇)近年来,我县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帮扶困难群体工作,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为我县15003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50.03万元,基本实现我县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充分运用数据,精准应保尽保。扎实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尤其是确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全覆盖,及时与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和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实时数据核实比对。运用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准确掌握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对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的及时录入系统,做好困难群体的动态参保清零工作,紧跟乡村振兴政策步伐,确保应保尽保。

全面落实政策,精准应代尽代。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及时进行特殊身份标注,按政策规定的代缴标准(100元/人/年)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确保应代尽代。

优化服务水平,精准发放待遇。对全县年满60周岁,且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纳入待遇发放范围。及时将次月年满60周岁应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反馈至各乡镇,督促其及时收集资料,按时申报并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针对部分行动不便人员,组织专人上门服务办理,确保应发尽发。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改善兜底民生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安宁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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