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自9月份以来,我县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22.4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02万人。
按照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2.6%,食品价格指数同比涨幅9.6%,达到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县发改局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对我县2227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23322名城乡低保对象、3967名特困人员、171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218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了认定、核实和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所有符合补贴范畴的困难人群应补尽补。(徐康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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