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桃源乡组织各村、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召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为进一步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提高人居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领导。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和督查小组,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制度,建立监督机制,实行月检查,月评比,月通报制度,督促各部门、各村加强对责任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落实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各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纳入乡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将治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奖惩机制,实施严格问责,并追究责任。
保障经费。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治理配套的治理经费落实到位。政府导向、多元投入,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以各家各户和在本村所办企业收取清洁费为主,乡政府作适当补助,同时,加大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取力度。
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农村环境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长效,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宣传报道。积极推进公民健康基本知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环境意识和健康素养。开展各类专题、专栏、专版,全面深入报道和宣传,把宣传深入到乡、村组、学校、街道及家庭,组织和发动群众,让广大群众了解、知道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主体作用。(王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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