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履责”。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纪检小组长为副组长,纪检小组成员责任制领导小组,全面安排、督办、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了“书记亲自抓,纪检组长具体抓、小组成员直接抓、党员干部共参入”的良好格局。杜绝了“小组挂个名,工作不见人”现象。
二是“讲责”。凡是召开会议都要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不勤政就是最大的不廉政,勤政成为每名党政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并采取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上好廉政党课、撰写廉政文章等多形式宣讲和践行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定责”。党委与村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并详细规定了责任考核目标内容、评分标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四是“考责”。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坚持“时时督办、季季抽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
五是“究责”。党委要认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重失职的干部,坚决采取“一票否决”措施,决不姑息迁就。(邵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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