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小事为大事
——兵营乡开展“百人千事”创新社会管理纪实
明道成
县委书记余春存(左)在兵营乡调研
县长余世明(左)在兵营乡调研
8年来,兵营乡始终把开展“百人千事”工作法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重要载体,坚持上下互动、共筑和谐,连续六年实现了无刑事发案、无群体事件、无集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邪教组织、无安全事故,乡党委政府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五好乡镇党委”、“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一、背景与反思
当今农民,农业税免了,读书不要钱了,看病有合作医疗了,养老有人防了,自种自食,吃穿无忧。新时期新农村,群众盼什么?干部干什么?新形势新格局,干群、党群之间,如何实现心与心沟通、事与事对接?我们经过8年的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做好做活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新路子。
兵营是一个贫困山区小乡,4000多户农民散住在169平方公里山岭中。前些年,农民收入很低,干部无心管发展,群众无心抓发展,农村打架闹事、告状上访事例屡见不鲜,曾一度被县委、县政府给予黄牌警告,关进重点监管“后进笼子”。
面对深刻变化着的农村新形势,农村干部抓农村工作一时似乎没了着落,老办法不中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不少党员发出急切感叹:不是我们目无组织,而是党没来组织;不是我们不干党的工作,而是党没来派工作;不是我们不发挥作用,而是不知道如何发挥作用。群众对党员也颇有微词:“党员不党员,只差两毛钱;党员不先进,不如老百姓。”部分干部也认识到:骑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身在群众之中犯脱离群众的错误,绝对不可能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
党员干部也在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为什么工作条件改善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反而疏远了?为什么干部的文化素质提高了,反而越来越不会做群众工作了?农业农村工作究竟怎么办?如何干?怎么抓?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面对现实,我们在工作和实践中,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找到了一把开启民众心锁的钥匙:推出了“百人千事”工作法。
二、机制与举措
“百人千事”就是100名乡村干部,每年为群众做1000件好事实事的简称。其主题是“转变作风、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发展”。开展“百人千事”工作法,就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把群众在想什么、做什么、需要什么、盼望什么、解决什么等一系列经济发展、经济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事业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和现象,我们及时引导乡村干部跳出要粮、要钱、要命的“三要”工作圈,积极当好为服务提供方便、为社会构建和谐、为发展搭建平台的“三为”干部,努力解决新老办法脱节问题,切实谋求新时期农村工作新方法,认真探索创安维稳构和谐工作新抓手。此活动自2003年开展以来,历时8年多时间,已累计为群众做出好事实事11000多件次,一批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的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都得到彻底解决,维护了全乡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确保“百人千事”工作法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地开展,我们采取了“双管齐下”举措。
第一、坚持“五小建设”上抓矛盾法。
如何坚持村民自治,怎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村村制定“五小”内容,形成《创新社会管理明白册》,统一印刷、一户一册,相互监督、共同执行,找到了解决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和化解矛盾问题的有效载体。
一是“小宪法”立制,规范秩序。村村制定《村规民约》,坚持推行村民自治,加强农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小宪法”有效防止了“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进不了派出所又上不了法院”的现象,解决了“老办法不中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难题。
二是“小人大”议事,化解矛盾。村村建立村民“议事会”,坚持村民事、村民提、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干。“小人大”既能解除“干部强求强迫、群众怨声怨气”现象,又能解决“干部拍脑袋、群众拍桌子”问题。
三是“小公安”护村,查隐除患。村村组建“治安巡逻队”,坚持在警力有效配置和群防群治结合上做文章。“小公安”既解决“鞭长莫及够不着,时间速度跟不上”问题,又解决“警力有限不够用,民力无穷用不上”现实问题。
四是“小司法”调处,遏制信访。村村建立健全“治调”组织,切实强化“三权四责”,坚持以治调组织为主体、建立“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小司法”既解决“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问题,又根治“走南闯北不理你,吃喝拉撒不求你,出了问题要找你,解决不了就骂你”现象。
五是“小监察”监督,保障权益。村村聘请“监察员”,坚持“三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民主公开、民主理事、民主管理。“小监察”既可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又可解决“村务暗箱操作、群众监督无力”问题。
第二、坚持“百人千事”下移工作法。
如何转变干部作风,怎样保障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发展?把“五小建设”上抓矛盾法中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过程中“浮现出来”、自我又解决不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由“百人千事”服务对象的乡村干部主动上门解决到位。
一是落实“蹲点制”。乡村干部就进群众门、问群众事、访群众苦、解群众难、帮群众富工作都必须蹲点入户,且做到每月转圈进村巡户不少于1次。对干部问事不深入、群众说事不到场、集中议事不民主、及时办事不果断、定期评事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
二是填写《日志本》。活动对象每月巡村访户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将每天工作情况真实记入《工作日志本》,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对蹲村工作时间不够、入户工作蜻蜒点水、填写工作日志虚假的将给予曝光。
三是上报“活动卡”。活动对象每月2日风雨无阻地上交所办理的属于热点、焦点、难点的好事实事活动卡,3日定期下发《督办通报》,对拖着不办或落实不力或办理不实的,除限期改正、责令弥补外,还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是考评抓督办。组建工作班子,对活动对象办理的好事实事,坚持当月通报、季度评比、半年督查、年度考评,将考评结果纳入干部作风、治安综治工作重要内容,其考评结果与干部津补贴、公务员考核、评先表优及村干部工资挂钩联系,对作风不深入、任务有欠账、考评成绩差的,年终严格“结账兑现”。
三、收获与启示
“百人千事”工作法是我们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和创安维稳构和谐的成功尝识,县委、县政府作为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向全县作出《关于开展“百人千事”工作法决定》,市、县作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经验全面推广。
一是谋求了工作方法。税费改革后乡村干部做什么?怎么做?是一个新课题。“百人千事”工作法既是作风建设的一个抓手,又是开展创安维稳构和谐工作的一个载体。干部做事的过程也是与群众保持联系的过程,通过实实在在的做事,改变了夸夸其谈的“官调”,其“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和通不通三分钟、通不通龙卷风”的现象将一去不返,随之而来的是推倒“隔阂墙”,架起“连心桥”。
二是转变了干部作风。“百人千事”工作法的“通报、曝光、批评、兑现”,是抓作风建设最为具体的举措。乡村干部要坚持好“五事机制”,一方面必须经常“串百姓门、知百姓事、察百姓苦、解百姓难、帮百姓富”;另一方面必须当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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