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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营乡:巧用“小载体”实现“大普法”

时间:2012-10-28 11:19:45      字体:  打印  播放
兵营乡是全县“六五”普法的试点乡镇,为发挥试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开年来,该乡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巧用“小喇叭、小网站、小课堂、小律师”等普法载体,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实现了全乡上下“人人学法”的“大普法”格局。
“小喇叭”即广播村村通。10个村全部建立了广播室,架设了高音喇叭,开通了普法专线;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早、中、晚三次定时播放农村实用的法律法规,让农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就能学到法律知识。
“小网站”即兵营政务网。进一步加强了兵营乡人民政府网站的运行管理,开设“法规文件”、“学习园地”等普法专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实现网上学法;安排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增强兵营政务网站的实用性。
“小课堂”即党员干部会。组织乡村党员干部,每月1、2日分别召开乡村两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例会,总结一个月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下个月学法活动进行合理安排;利用党员电教室,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普法光碟,开展集中学法,交流学法心得,保证乡村党员干部每月“学法一日”活动的正常开展。
“小律师”即校园小律师。组织3年级以上学生,开展“校园小律师”争创活动;各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工作,做到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把学法、守法、用法和智力启发相结合,开展“我与法律”拼图竞赛,创办校园学法报,图文并茂,寓教寓乐,收到了良好效果;每学期对10名“校园小律师”进行命名表彰,从而增强了师生学法的积极性。(邹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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