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洲乡政府对村级建房进一步规范,要求做到“三严格,四到位”管理。
“三严格”即严格规划先行,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集乡、村庄建设规划;严格条件审查,农民建房必须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坚持一户一宅标准;严格报批程序,农民建房应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申请,经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公布,经乡政府审核后批准。
“四到位”即人员到位,对于公路沿线和村重点区域,乡分管领导和联村领导必须到现场;查处到位,对在农民建房中非法批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违章建筑必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服务到位,并在各村设立土地管理员,切实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宣传到位,组织进行国土管理和农村建房规定的相关知识培训,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讲解。(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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