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实行规划先行、节约集约、封闭施工、先批后用的原则。镇国土所、乡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相互配合,严把建房审批关和环境卫生整治关,坚决做到“三个不”,即建房条件不符合的、建房手续不健全的、破坏生态环境发展的均不予批准。
二是严格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可能出现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东批西建”等违规现象,一经发现,当场责令其停建,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建档立册,实行后期跟踪处理,待手续完全合格后方可投入建设。
三是严格实行镇、村两级防范监控体系,制定出台一系列规范农民建房新措施,通过张贴标语、村广播宣讲、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在42个村巡回宣传,以优惠的政策引导农民规范建房,以强硬的手段制止农民违章建房。(陈东段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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