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在“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其中,竹溪县水坪镇人民政府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水坪镇始终将普法工作视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精准施教,契合多元普法要求。对于党员干部,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集中旁听庭审等活动载体,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对于青少年,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四年来,共举办法治讲座20余次;面向广大群众,利用农闲时节、节假日等,举办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普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四年来,共开展普法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800余次。
双轨共建,织就立体普法网络。打造“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宣传模式,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线下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广场,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环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培育363名“法律明白人”,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融合互促,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将普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使执法过程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积极探索“普法+基层治理”模式,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基层自治,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近四年来,全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件,化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
此次荣获“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称号,是对水坪镇普法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激励水坪镇在法治建设道路上继续前行的动力。下一步,水坪镇将以此为新起点,持续深化普法工作,让法治之光更加明亮,为乡村振兴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冯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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