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村里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本就是分内事,现在还给予补贴。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也将激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真正做到矛盾不出村,纠纷化解在基层。”7月8日,水坪镇沙坝村调解员雷民文捧读刚刚收到《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下文简称“方案”),高兴地说,“更有劲了,也不怕妇人唠叨了。”
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6月初,竹溪县司法局研究制定出台《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案卷予以“一案一补”,进一步调动村级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奋力推动竹溪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明确,自6月1日起,由竹溪县司法局自筹资金,乡镇基层司法所负责对乡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初审并登记,县司法局每半年对初审通过的案件开展案卷评查。根据评查结果,按照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等类别,分别给予30元至300元不等的金额补贴。
自启动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制度以来,该县15个乡镇社会治理中心纷纷表示,群众来访,联合调解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了,“小补贴”促进社会“大和谐”的成效初现。(秦巴佬 肖玉生 刘恒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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