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新闻网讯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已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长江流域实行为期10年的禁渔政策,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对鱼类资源的保护,而是面向未来进行一番痛定思痛的补救。7月8日,县融媒体中心邀请到了县农业农村局就我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访谈,而在禁渔禁捕活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担负起了重要的责任,今天我们也邀请到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万孝群走进我们直播间,就相关情况和大家进行一个交流
一、在此次的禁渔禁捕工作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担负着哪些责任?
万孝群:县市场监管局担负着对全县市场和餐饮服务业的非法经营、销售、加工水生野生动物鲜活产品的执法监管责任。重点体现在“三打击”:打击各类市场、超市、门店、电商平台等非法销售水生野生动物;打击各类餐馆非法加工水生野生动物;打击非法制售“电、毒、炸”鱼及“绝户网”、“地笼”渔具等经营行为。
二、根据职能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从哪些方面来推进禁渔禁捕这项工作的开展呢?
万孝群:主要从3个方面。(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对全县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手册、横幅标语、微信等形式,向群众和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全面禁渔禁捕政策,让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和开展禁渔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倡导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野生杂鱼,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野生杂鱼交易活动无处藏身。(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对新登记的市场主体,在经营范围或名称中含有“捕捞”“野生”“水产”等字样的新申请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二是针对线下线上餐饮和水产品经营单位店招、名片上含有野生杂鱼等禁用内容的问题,由执法人员逐户“过筛子”排查,发现禁用内容的,责令经营者现场整改,督促经营者立即变更证照,更换店招,改到位、改彻底。截至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内筛查出已登记经营范围含鱼类产品、鱼药、鱼饵、渔具的市场主体数106户。(三)加强市场监管。一是聚焦重点场所,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为重点,开展水产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格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销售、收购、经营、加工水生野生鲜活鱼类产品。二是聚焦平台监测,充分利用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实时监测有野生鱼类交易广告行为,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删除或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同时对依法禁止出售、购买、利用的“野生杂鱼”及其制品,以及依法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一律禁止发布广告。三是聚焦流通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售卖毒鱼、毒虾非法药品、地笼、绝户网等非法网具及电鱼器等非法捕鱼设备的制售行为;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入市销售,严禁采购、加工、经营、利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四是聚焦消费引导,倡导消费者不吃,畅通12315等渠道,对涉及违反“禁渔禁捕”政策方面的投诉举报,立即转办,即查即办,主动曝光。
三、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如何?下一步会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禁渔禁捕工作取得进一步实效呢?
万孝群:目前,我局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不间断市场巡查工作,同时按照“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原则,联合个私协会成立四个专项工作组,先行对城区范围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实地检查与指导,要求各餐饮单位增强责任意识,签订《拒食野生杂鱼承诺书》,张贴拒食野生杂鱼宣传页,积极开展“拒食野生杂鱼”宣传并严格遵守禁渔禁捕各项规定,拒绝捕捞、出售、加工制售野生杂鱼。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530人次,组织签订承诺书310余份,张贴宣传页560余份,检査餐饮单位、水产品经营单位渔具经营单位共280余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禁渔禁捕工作“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继续加强宣传让禁渔意识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禁渔禁捕氛围;同时畅通群众举报途径,鼓励群众通过拨打12315热线,积极参与举报违法经营、销售等行为。二是强化执法检查,通过开展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电商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和广告等执法监管,以摸底筛查、日常巡查、网上排查、举报调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动态掌握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全链条打击,把好从源头到生产加工企业、餐馆饭店、交易市场、电商平台、广告发布等各个环节执法检查关口,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重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信息交互机制,及时归集信息向其他部门推送,通过联合监管、联合惩戒,营造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促使市场主体主动落实主体责任。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市场监管局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禁渔令”落到实处,共同打赢禁渔禁捕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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