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 > 正文

竹溪县以“三三”模式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

时间:2021-07-03 16:56:19      字体:  打印  播放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中,竹溪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因地制宜,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切实做好这项新的工作。

吃透政策,快速推进

1、研读政策,科学施策。为确保困境儿童日常生活有保障,日常监护不缺失,竹溪县从2020年1月1日起,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面落实保障政策。为确保这一新出台的惠民政策及时的落到实处,竹溪县民政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传达上级要求,研究具体措施,部署专项工作,使政策落地生根。在工作实施中,先后多次召开培训会、推进会、督办会,划阶段、分步骤,稳步实施、整县推进,对出现的疑难问题,现场办公,立即解决。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困境儿童中的一个特殊群体,虽然把握有尺度,但是,认定有难度,如果认定不准,就会导致救助不一。竹溪县民政在工作推进中,使劲儿“拉车”,认真“看路”,把艰深晦涩的政策转变成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看”父母来“定”儿童,也就是紧盯两个“之一”、紧扣“两失”,准确认定困境儿童的父母要么都是“两重”对象(也就是重病、重残)、要么都是“三在”对象(也就是服刑在押、在强制隔离戒毒、在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要么是“两失”对象(也就是一方失联、一方死亡或失踪),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就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同时,还有另外一种情形,也就是困境儿童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是重病或重残、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失联情形,凡符合这类条件之一的,也要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另外,竹溪县民政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的通知》,统一设制“两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调查表》和《申请审批表》),在全县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摸底大排查,对父母双方不能正常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困境儿童一律登记造册。

2、点面结合,大力宣传。为了让这项新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童叟皆知,竹溪县民政局采取新老宣传手段一起上的办法,在广播电视上解读政策,滚动播出;在政务网、新闻网上刊发相关图文并茂的政策解读;在QQ群、微信群上转发通俗易懂的政策摘要;在人口密集区域利用流动宣传车开展巡回宣传;在集镇张贴宣传标语,或者是公告;利用村(社区)群众会、党员会等穿插有关内容进行宣传;组建惠民政策宣讲团,经常性的开展进社区、入村组、到厂矿企业及学校开展宣讲活动。同时,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设计成一目了然的“文字+图表”形式,制作成宣传册,广泛发放,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定义、必备条件、保障政策、申请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讲清楚、说透彻,力求让广大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政策。

二、“三级”联审 ,畅通流程

在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过程中,因涉及部门较多、情况复杂,往往是在审批流程最后的审签上出现“肠梗阻”,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不能畅通。竹溪县民政局针对这些疑难杂症,创造性的推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三级”联审措施,实行“靶向治疗”,确保了审核审签及时,办理渠道畅通。也就是说,在收到救助对象的申请后,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辖区的民政所、派出所、村委会或居委会,一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后,出具调查报告、收齐相关资料,把《三级联审盖章调查情况证明》附在《入户调查表》上,组成一册《申请审批表》,依次由乡镇民政所给出初审意见、乡镇人民政府给出查验意见、县民政局给出是否纳入的认定意见。如果需纳入对象的父母(或一方)失联,或者查找不到等这类情况,分别由所在的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给出调查意见、派出所给出复核意见、乡镇人民政府给出审核意见,可以说是落实快、资料全、效果好。

三、“三精”保准,高效惠民

1、精细排查到户。这项新的政策落实,开始也有难度。有的乡镇考虑到困境儿童都已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存在怕麻烦的思想,加上对政策把握不准,认为父母失联失踪的对象公安和法院不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项政策再好也落实不了,有的乡镇在排查时干脆上报没有这类对象。竹溪县民政局站在对儿童负责的高度,本着紧扣政策、做到应保尽保的原则,组建一个固定的复查工作专班,根据各乡镇提供的摸底名册,逐一入户核查。从2020年5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县300多户困境儿童家庭进行上门复查,做到家家到户户落,见人见事,确保不掉一村、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集中评审,敲定是否纳入。

2、精确认定到人。竹溪县民政局坚持“逢进必查、逢进必评、逢进必比、逢进必审”的原则,逐级把关,对各乡镇提交的资料,第一时间安排专班入户复查,每月进行一次集中会审。具体做法是:由各村负责摸排情况,对拟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一周内组织民政所干部和派出所民警入户核实,对拟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完善手续后当月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本着“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安排复查专班入户再核查,通过查看实情、干部座谈、邻里走访、电话访问等进一步核实儿童家庭情况、日间生活情况、监护人履责情况等;进一步审查有关证明的真实性。在每月进行的集中会审上,由复查人员分户介绍情况,评审组成员进行表决,对情况复杂,确实难以认定的,竹溪县民政局发挥县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将相关困境儿童是否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情况提交联席会议,作出最终决定。同时,及时跟进动态管理,应退尽退。

3、精准保障到位。竹溪县民政局通过不懈努力,全县已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对象125人。

对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对象,竹溪县民政局按照现行孤儿救助政策一样,在每月10日前,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式,将每人每月1120元救助金发放到卡。同时,还对临时出现其他重大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以及其他关爱帮扶;在每年六一儿童节和春节前夕,都要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民生为本,实干为要。这套比较成熟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及审核审批制度的建立,破除了基层“事难办”的壁垒,实现了为民“解难事”“办实事”的目标,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截止目前,竹溪县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对象已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竹溪县民政局自创的“三级”联审工作模式,经湖北省民政厅和湖北省公安厅的现场调研,得到充分肯定,其经验做法也得到大力推广。

竹溪县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虽然在湖北省“领跑”,但是压力倍感巨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将负重前行,义无反顾再出发,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继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力求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更方便、更简洁、更科学、更精准、更有效,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又好又快的惠及于民。(毛鸿全 马黎 甘滕飞)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