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班江 王 辉
竹溪县司法局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五个基本”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一、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的新突破
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以机关党组织“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全面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提档升级。
(一)强化领导,确保 “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为加强对“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干部大会进行思想动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五个基本”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工作。同时,将“五个基本”建设内容在党务公开栏和局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努力营造集中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氛围。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建”有目标、“建”有措施、“建”有行动、“建”有成效。
(二)选准方向,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突破口。局党组把“五个基本”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突破口,集中精力狠抓落实。
一是科学设置,健全基本组织。进一步规范设置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做到了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党务干部队伍健强。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改选机关党支部组成人员。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提高党务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严格要求,建强基本队伍。党员队伍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是推进“五个基本”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局党组坚持把基本队伍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选好配强支部领导班子。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的发展新党员。特别注重从优秀律师队伍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诚信度高、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律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同时,建立发展党员推荐制、考察制、预审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学习,党课辅导等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培训。
三是拓展载体,开展基本活动。坚持把学习培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表彰纪念等日常教育管理活动作为“规定动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干部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确保中心组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次。同时,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找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舞台。先后组织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四联四帮”活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乒乓球比赛、慰问困难党员等系列纪念活动,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四是规范管理,完善基本制度。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实际,按照“精简效能、简便易行、实在管用”的原则,整合形成了党内选举、目标责任、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务公开、党员教育管理等6大类十几项基本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党组会议事与决策规则》、《司法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司法局党组中心理论组述学、评学、查学、考学制度》、《司法局机关党支部工作制度》、《司法局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等工作制度,使局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是克服困难,落实基本保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党建工作需要。筹措资金80000多元,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局机关党员活动室,做到有标志牌,有党旗,有会议桌椅,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等。
(三)建强队伍,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规定,收看反腐影视教育片,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司法局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从责任目标、责任内容、责任主体、责任追究、腐败风险和廉政承诺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和车辆使用,加强财务监管审计,定期公开相关情况,实行政务事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创先争优,以党建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着眼于全面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在提升机关执行能力和文明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以机关党的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政策水平和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局党组始终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作为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促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和措施,研究制定《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实施方法,按照“强化素质,注重技能,突出能力”的原则,及时制定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和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计划,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以学微机、学公文写作、学司法行政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采取党员与群众结成对子、集中辅导与自学、写心得与交流学习体会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反思学习方法、研究学习内容,变“被动学”为“主动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制度,及时组织检查评比活动,并将学习成果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内容,有效地激发了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献身司法行政事业的积极性。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在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制定“创先争优”活动目标措施,做出公开承诺。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活动,有效的激发了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情,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使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强化党建,不断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在抓党建工作的同时,十分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积极推进和谐机关、和谐单位建设,把和谐机关创建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注重服务,以党建工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
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出色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创新载体,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有效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元至5月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0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586件,调处成功率94.5%,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效地预防了民转刑、群体上访等恶性案件的发生,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忠于职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控制降低重新犯罪率。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了矫正对象接收、矫正、迁居、外出、公益劳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坚持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落实帮教责任人,加强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元至5月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6人,其中解教2人。社区矫正对象31人。所有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接受教育、矫正,无脱管、漏管。思想、生产、生活稳定,无重新违法、犯罪。依法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元至5月份共接受外地及本县法院委托调查28份,其中本县25份,已开展并完成调查报告的20份。
(三)深化发展,推进公证廉洁执法,促进全县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落实“法治竹溪”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组织安排各地各部门针对影响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治竹溪创建活动,收到了较好成效。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管理,以党建促发展,确保法律服务工作的政治方向。组织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律师参与信访,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上访问题。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把关、签字制度,定期开展办证质量自查互查,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证质量。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服务保障民生。元至5月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其中刑事6件,农民工维权和涉法涉诉案件8件,为当事人节省代理费1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6.8万元。建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值班接待制度,负责提供咨询、解答。元至5月共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17件,免费提供咨询380人次全年极大的缓解了全县信访压力,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作者单位: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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