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诗民
近年来,竹溪县畜牧兽医局以全县开展的“双创”(争创“省食品餐饮消费安全先进县”、争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以下简称“双创”)活动为载体,狠抓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全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两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连续两年被省、市、县评为食品安全监管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畜牧兽医领域的从业人员,尤其是广大畜牧兽医工作者对畜牧兽医部门开展“双创”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优化环境、营造氛围。组建领导机构。成立“双创”活动领导小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饲料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站、股、室和二级单位全面参与,局长亲自挂帅,统一安排部署、指挥协调畜牧兽医部门“双创”活动的具体工作。同时,根据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特点,结合各站、股、室的职能职责,对创建工作进行细化和相对的分工,在“双创”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6个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精心研制方案。一方面,全面调查了解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深入分析影响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总体实施方案;另一方面,在总体方案的指导下,各工作专班根据自己所监管环节的特点,研究制定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积极争取工商、质监、公安、食药监、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周边县市畜牧兽医部门的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各环节密切配合的监管态势。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工作
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因素很多,我县在开展“双创”活动中,立足长远、注重基础、舍得投入,着力从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抓起。一是加强监管网络建设。县设立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畜禽疫病防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在屠宰场派驻专职的检验检疫员,在全县4个出入口处,设立了检疫监督站;在乡镇设立了防检站,每个站配备2名专职防检员;根据村的大小,每个村都配有人数不等的协管员,由县财政支付工资,全县305个村,共聘用了372名村级协管员,构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相联、环环相扣的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体系。二是着力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派出学习培训、外请指导培训、春防秋防以会代训等基础上,利用夏、冬两季闲暇时间,聘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和法制工作者,集中组织全县畜牧兽医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养殖监管、检疫检测监管、实验室操作、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及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学习辅导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两年来,累积培训达300余人/次。在注重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具体业务实践指导的同时,我们还适时开展技能比赛和技术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此强化和加快监管人员素质的提高。通过学习培训、技能比赛,我县畜牧兽医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整体上有了明显的提高,有效解决了监管工作中的根本问题。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方面,为监管人员及各基层站、点购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的检测试剂(纸),如盐酸克伦特罗试纸试剂、莱克多巴胺试纸试剂等,做到尽可能保证样样能检,用时不缺;另一方面,下大力气添置检测设备,加强县级实验室建设。在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的同时,两年来,我县先后投入动物产品检测设备达40多万元。目前,我县动物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比较齐全,检测水平处于十堰市县级同行业的前列。四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针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的特点,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个环节的监管规程和管理制度,如产地检疫规程、产地检疫管理制度、屠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管理制度等30多个规程制度,为规范动物产品质量各环节的监管提供了依据,提出了硬性约束。五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为方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权威和工作效率,我们为所有畜牧兽医监管执法人员统一制作了执法服装,配备了录音设备和交通工具,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了专门的执法车辆,同时逐年提高执法监管工作经费,满足监管工作的需要。六是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全面彻底的摸清全县畜牧兽医领域各行业、各环节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并分行业、分类别、分环节,逐家逐户地建立档案,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各监管对象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和义务,以此强化各个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三、“组合出拳”,突出专项整治
开展“双创”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升监管水平。监管的最有效手段是对各种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整治,严历打击违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针对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几个重点,有效开展了养殖环节的专项整治、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销售环节的专项整治、肉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饭馆、洒店等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兽药、饲料及其它动物投入品生产、销售等经营环节的专项整治、动物诊疗环节的专项整治等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6个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力量整合,以畜牧兽医部门为主体,质监、工商、公安、食药监、卫生等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全力配合,畜牧兽医系统各二级单位及相关职能站、股、室全力以赴,做到行动统一、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常态化监管与突击式整治相结合,实行整个领域、各个环节、链条式的整治,收到了良好效果,有力地打击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两年来,我县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打击处罚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34人/次,其中: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200公斤,罚款11000元;没收过期、假劣兽药19件、价值达6000余元,没收销毁问题饲料2400公斤、价值8000余元;整治饲料、兽药经营门店107家,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兽药门店6家;处罚游医11人;整顿以生猪经营为主的畜禽经纪人队伍,使全县畜禽经纪人由15家减少到7家。
四、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为巩固“双创”活动阶段性成果,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期化,从根本上提高我县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我们在认真总结“双创”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呈请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市场准入文件,将动物产品、兽药、饲料及其它可能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畜牧兽医方面的投入品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范围,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实行驻场(户)兽医制。结合我县实际,要求饲养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20只以上、鸡5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必须聘有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同时,为每位驻场(户)兽医技术人员建立监管备案档案,并与其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确保养殖环节的安全。三是加大抽检的比例和频次。要求对屠宰畜禽的检疫率必须达到100%;对调入调出畜禽的抽检率必须达到20%以上,同时做到批批抽检监测;对肉品的抽检率不低于30%;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对饲料、兽药的抽检范围和密度,并对这些要求进行制度化。通过扩大抽检范围,加大抽检的比例和频次,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的安全系数,把不安全的可能性尽可能降到最低。四是加大无公害养殖企业的创建力度。我县现有无公害养殖企业4家,目前,我县正在加大推进无公害养殖企业的创建力度,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特别是项目资金优先使用政策,鼓励和支持各养殖企业积极开展无公害养殖企业的创建、认证工作。五是实行公开承诺制。要求所有养殖场(户)的业主、屠宰企业主、动物产品经营企业、门店业主、肉品生产、加工、经营业主、饭馆、洒店等餐饮业领域的经营业主、畜禽经纪人及饲料、兽药经营业主和乡村兽医按照我县畜牧兽医各领域、各行业、各环节的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六是实行申报、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调入调出的动物或动物产品一律要提前到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否则不予查验、不予检疫、不许调运;对全县所有饲养的牲畜(主要指生猪和牛、羊),无论是农户散养的,还是规模养殖场饲养的,一律按耳标号进行登记备案,并要求在宰杀或销售前向所在地乡镇防监站或村协管员报告登记。通过申报、登记、备案准确掌握和有效监控我县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源头和流向,为追根朔源提供依据,为防止不安全动物产品入市进行严密的监控。七是实行曝光退出制度。对畜牧兽医领域各行业、各环节的所有经营业主,一旦出现了违犯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行为,立即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情节严重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吊销其经营证照,取消经营资格。通过严历处罚,振慑其违法心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八是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向全社会公布畜牧兽医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畜牧兽医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对举报的情况,一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每条每次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过实际处罚金额5%的奖励,同时为举报人保密。九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畜牧兽医各监管环节的特点、各整治专班的专项整治内容、各驻养殖场户、屠宰场兽医的监管内容及各职能站、股、室的监管范围不同,制定相应的监管目标责任书,按照签订的目标监管责任 书的内容,实行目标管理。十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情况、监管信息通报会,实行各环节、各层面的监管无缝隙的覆盖、无缝隙的对接。(作者单位:县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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