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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管理 人大大有可为

时间:2011-11-21 08:57:18      字体:  打印  播放

——充分发挥人大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
王先华 张体辉

创新社会管理,是新时期的一项重大课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在今年的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
一、切实加强任免监督,使人大任命的干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带头作用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遵守政治原则,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的统一,真正把权力赋予党和人民信任的、能为人民干实事、谋利益的人,使人大任命的干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带头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一要进一步改进任免办法,真正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深化拟任人员任命前的考察,深入细致地考察被任命人员的工作、生活、作风等情况;要严格任前法律考试,让拟任人员知法懂法;要实行任前询问制,规范任免工作程序。二要进一步扩大推荐权,让更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推荐,充分尊重民意,真正把民意认同度高的人选出来。三要进一步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坚持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和有关国家机关(包括本县区域内中央、省、市所属的国家机关)的工作评议,结合平时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既对事又对人,把对人的监督融入到工作监督之中,促进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忠实为民,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使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模范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人大工作的开展依靠代表、人大工作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代表人民,最了解人民群众想什么、急什么、怨什么。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不断拓宽民主渠道,为代表有效参与和深入了解民情设立多种途径,保障代表知情权,有效支持、促进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积极组织代表培训和开展深入的专题调研,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重视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进行督查,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工作中的作用,使人大代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模范作用。
三、提高人大干部素质,使人大干部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起表率作用
要努力提升干部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使人大干部在社会管理创新起表率作用。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是人大履行职责、做好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的政治基础,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当前,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二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学习,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熟知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人大工作的程序和规则,不断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努力争当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三要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就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执行职务而言,特别要注意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与人大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履行职务。四要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学习。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科学、新技术、新知识不断涌现。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学习新理论,掌握新知识,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储备,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本领。(作者单位: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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