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下面仅就县直机关党组织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提出几点建议。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当廉政教育触及党员干部的灵魂、深入到内心深处才能把住底线、筑牢防线,才能使每个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县直机关直接面对群众、面对企业,存在一定的腐败风险点。县直机关党组织首要的就是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当前重点就是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近几年全国发生的重大典型腐败案例、身边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说纪、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廉政责任。
制度是工作正常运行的保证。县直机关党组织承担主体责任,关键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制度建设是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有力保障。县直机关党组织要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县直机关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要求,针对现存的制度缺陷与漏洞进行调整与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体系。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按照“立、改、废”的原则,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清理、完善和创新。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党委议事规则、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同时还要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让制度在工作中充实,在实施中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县直机关党组织要主动按制度办事。要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织总体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制定“一把手”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口把关,责任到人的领导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格局。主要负责人与其它班子成员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落实县直机关党组织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其它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县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不当甩手掌柜,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 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切实将县直机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超前防控。
坚持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才能保证不出事。做到防微杜渐,县直机关党组织第一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开展经常性的提醒、招呼、教育;第二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责任追究制度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第三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举报投诉事件,认真落实投诉和廉政监督制度;第四要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超前防控,将一切腐败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作风建设,树立服务理念。
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的课题。狠抓作风建设,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氛围,以过硬的作风为党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加强作风建设,县直机关党组织就是要坚持做到“三转变三服务”,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牢固树立机关就是服务的思想,彻底杜绝“话难听、事难办、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党员干部进农村、进企业,大力推行“零距离”服务,切实为群众、企业排忧解难,帮助解决生活、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了解基层实情、了解群众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的理念才会根植在党员干部的心中,通过心中有民,实现心中有戒。
县直机关党组织只有真正把纪律挺起来、把担子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才能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竹溪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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