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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移民“群体保”引发次生矛盾的调查

时间:2015-07-06 12:01:51      字体:  打印  播放

刘安西

竹溪是移民大县,全县共有移民5199户24992人。因当时电站建设补偿较低,为保障移民群众生活,政府给移民安排了“群体保”,享受低保移民共1773户4311人。

目前,按国家低保政策,部分移民不符合“吃低保”条件,我县对移民“吃低保”情况进行了清理,取消了“群体保”。

移民,一个特殊的群体。失去赖以生存土地的移民,再取消低保,引发了一系列次生矛盾。为此,记者仅以鄂坪电站移民为例,进行了采访调查。此仅为县领导提供参考。

移民“群体保”缘由

2002年8月,经国家批准,国家大Ⅱ型水利枢纽工程鄂坪电站开工建设。

电站建设,离不开移民搬迁和安置。

鄂坪电站建设共涉及10个村,淹没房屋334户1474人,淹没土地506户2309人,搬迁人口1635人。

鄂坪电站一开工,移民搬迁随即启动。按照《鄂坪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土为本、以农为主、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努力实现移民迁得出、住得稳、能发展,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逐步能致富目标。

在移民安置上,农村移民生活安置是重点。鄂坪电站建设对334户1474人进行生活安置。按照当时移民安置规划,农村移民安置应补偿资金1748万多元,实际兑付资金1979万多元。县政府对迁入城区的移民每户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费,对迁入农村的移民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生活费,解决了移民过渡期生活问题。同时,在生产安置上,确定了生产安置原则和安置方式方法。一是坚持以农业为主、以土为本,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尊重客观事实,实行分类安置。二是坚持淹没谁的耕地补偿谁的原则,对所有受淹没影响的耕地按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三是对淹没前人均占有耕地水平低于该组人均水平或1亩的,采取淹没多少调补多少的办法,使其耕地总量平中有增。四是对迁入异地的移民,将土地补偿费和生产发安置费划拨到迁入地集体,由迁入地村按原补偿价格划拨土地,实行多退少补的方法。五是迁入城区弃农从事其他行业的,在确定有生存发展途径的前提下,一次性发放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费用于发展基金。

尽管如此,由于鄂坪电站是县级水电工程项目,需要县级配套大量资金,而县级财政又无法拿出大量资金投入建设,从而导致补偿标准较低和土地安置不到位的问题,给移民生活带来了影响。

为解决移民“迁得出、稳得住、能发展”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从2004年12月起,将迁入山外乡镇的移民全部转为非农户口,享受城镇低保;留在本地后靠移民按农业户口享受特困救助,2007年7月转为农村低保,成为地方政策性“群体保”。

“吃低保”政策“门槛”

低保政策实行初期,各级政府把低保列为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争取,采取“以评为主、以算为辅”的大众评穷方式进行落实。

鄂坪移民由于补偿标准低于国家标准,加上土地安置又不到位,在移民初期确实存在生活困难问题,将其纳入低保,符合当时“保民生、促稳定、保发展”政策要求。

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规范,国家和省、市加强了低保制度的顶层设计。2012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2014年2月,国务院又印发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湖北省也相继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和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3年9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对全省不符合低保政策的“群体保”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2014年,省民政厅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民政系统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人情保”“群体保”“错保”专项整治的通知》;2015年8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切实做好按标施保工作的紧急通知》。

按照国家低保政策,低保的功能定位是“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申请低保的对象必须是本县常住户口,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在本县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要求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低保救助。同时,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要经乡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并经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其收入、财产信息核对后,符合条件的才能审批纳入低保范围。采取的是“以算为主、以评为辅”的方式进行认定,享受低保补助水平是按家庭收入对照低保标准实行补差。

而鄂坪电站移民在当时纳入低保时,没有经过调查、评议、公示、审批等程序。纳入低保后,除了死亡人员可以减人外,增人不加、迁出不减,救助标准也是只增不减。这与国家低保政策不符。

取消低保“后遗症”

经抽样调查,目前,大部分鄂坪移民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

在走访调查的259户鄂坪移民中,15%的条件较好,主要集中在干部家属,部分有经营头脑、或有一技之长的移民中;50%的借助低保、后扶及打临工,生活得过;35%的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

移民低保取消后,如果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将会留下“后遗症”,引发一系列次生矛盾。

生活难以保障。鄂坪自古有“七山两水一分田”之说,移民未搬迁前底子薄,生产生活条件就相对较差,移民10多年来,生活生存条件基本没有多大改观。补偿标准低,鄂坪电站移民实物补偿和安置补助适用的政策是1991年施行的《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再加上大多是土木结构房屋,人均各类补偿之和1.3万多元。安置质量差,鄂坪移民绝大多数实行的是无土安置,没有赖以生存的土地。病残比重大,不少移民或多或少受到疾病的困扰,且有很多家庭因病因灾丧失了主要劳动力,给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仅靠低保和后扶直补资金度日。收入不稳定,移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加之无技术,很多找不到工作,没有经济来源。鉴于以上种种原因,如果一旦失去了低保,移民生活更加难以保障。

影响社会稳定。移民低保的取消,会导致移民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难以接受,从而引发移民对政府及社会的不满,带来新的社会矛盾。同时,大部分移民断了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就会因生活问题、医疗问题、就业问题等等,到各级政府部门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解决问题的建议

移民,为了国家建设,背井离乡,舍小家顾大家、舍小利取大义,付出了很多牺牲。如何破解移民生活困难与落实低保政策这一方程式,让移民“稳得住、能发展”,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大课题。笔者建议,应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移民问题。

一是适度降低移民低保门槛移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群体保”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解决特定的问题而纳入的,有别于其他低保户。政府应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考虑到电站移民的实际生产生活现状,在做到应保尽保的同时,可适度放宽移民低保条件。

二是采取土地流转的形式解决移民失地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保障。部分移民因失去了土地,而没有生活来源。各级政府可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为失地移民解决土地问题,让他们自食其力。

三是争取国家移民政策补偿到位。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移民补偿政策的支持,按照国家现行移民安置补偿标准,对当时没有补偿到位的移民,按国家移民补偿政策补偿到位。

四是重点帮扶移民脱贫致富。在精准扶贫的大背景下,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要求,把移民纳入扶贫范围,并作为重点扶贫对象,在资金、技术、产业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使移民尽快脱贫致富。

五是设立困难移民生活补助基金。政府设立“困难移民生活补助基金”,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资金,对困难的移民群众给予生活补助,解决移民生活困难。

六是出台优惠政策惠及移民。政府应针对移民的特殊性,出台一系列就医、子女入学、创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让移民群众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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