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垂华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于5月6日由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意见》共9条34款,就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作了总体要求,并分别对如何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使用,推动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循环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统计监测和执法监督;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意见》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建设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党、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加快建设美丽中国,使“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笔者通过学习,深深感到,作为政府部门决策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在贯彻落实《意见》的时候,要时刻紧绷生态文明建设“红线”这根弦,要时刻敲响“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这个警钟。树立底线思维,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合理设定资源消耗“天花板”,加强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管控,强化能源消耗强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费总量管理。继续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实施永久保护,对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不下降、质量不降低。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各级政府环保责任红线,相应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科学划定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领域生态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有效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的趋势。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及时采取区域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首次提出,要实行终身追责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同时,在动员全民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方面,也呈现了很多新观念。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
一要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使生态文明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从娃娃和青少年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将生态文化作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思想和资源,创作一批文化作品,创建一批教育基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文化的需求。通过典型示范、展览展示、岗位创建等形式,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舆论导向,加强资源环境国情宣传,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等,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二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限制过度包装。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三要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行动体系。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有关组织可提起公益诉讼。在建设项目立项、实施、后评价等环节,有序增强公众参与程度。引导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总之,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抉择,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重大举措。《意见》的贯彻实施,与我县提出的“绿色崛起示范县”战略和正在实施的“六城联创”工作及“三廊”建设相辅相成、无缝对接,这不仅对建设“绿色竹溪”提供了政策支持,也为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难题,在确保“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同时发展县域经济指明了方向。
作者单位:竹溪县环保局
( 责任编辑:admin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