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飞张体辉
十堰市委授予竹溪“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大旗后,对竹溪生态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目标要求,当前,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县是全县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生态建设和保护列为监督工作重点,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依法行政,扭转了对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推进了生态竹溪建设。
围绕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抓主要矛盾、重大事项、主要问题,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水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破坏森林、乱挖滥采、污染水源等现象,听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汇报,深入了解具体真实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有力推动政府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破坏资源的违法行为,有效保护资源和环境。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确保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围绕全县科学健康发展开展专项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可持续发展开展监督工作,对事关全县健康发展的问题重点调研。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饮水安全的焦点、城区饮用水水源区保护的重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热点问题等事关全县科学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住不放,跟踪监督,改善环境质量。对拟上马的项目,要求严把“生态环保关”,做到项目落地环保先行。组织开展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效益发挥情况、竹房城镇带竹溪片区建设工作进行调研视察监督,查找问题,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要求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确保绿色环保、健康可持续发展。
围绕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威力,增强监督效果,推动了一批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一是聚焦饮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常委会通过环保世纪行的采访活动,宣传报道保护水资源方面的先进典型,揭露曝光威胁引用水水源安全的污染行为,促使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治理解决。二是面向农村环境,保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对“四城联创”工作,农村建设文明、优美乡镇,清洁家园的先进典型报道,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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