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明确提出:“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现在全党上下正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那么如何把把党的主张转化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笔者以为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去着手:
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党的干部是党的主张具体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干部的政绩观是否正确是决定政策、决策是否脱离群众的关键。做秀、做面子工程、捞个人政治资本必定会导致脱离群众,真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且尊重群众意愿的政绩观一定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才不会出台违背人民意愿的主张,人民才会拥护你。
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为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就必须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与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真正体现和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现在就是要要求干部更真诚、更谦卑地把人民群众当主人,把自己当作仆人,才能主动地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只有确保了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党的主张才会自动转化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群众意愿。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到群众之中,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体会民意,在群众最盼的时候慰民心,在群众最急的时候解民忧,在群众最难的时候办实事。在充分了解群众意愿后,适时释放出党的温暖。把党的意愿实现到群众的心坎上。
充分尊重和维护群众对决策和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宪法》明确提出公民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公民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四权”,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三重一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组织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确保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积极将人民群众的要求、意见建议转化成党的主张。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咨询和来信投诉,反映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各种愿望和各种社情民意,这些愿望和社情民意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应该不断满足的基本要求。因此,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和来信投诉,只要不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爱国家,维护党的领导,促进和鞭策政府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都应该通过进行梳理、整理积极将人民群众的要求、意见建议转化成为党的主张。
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提高干群亲和力。基层是门必修课,群众是本必读书。每个人的思想会千变万化,群众是流动的,思想是流动的,熟悉基层情况、了解群众思想,永远不可能一劳永逸、一步到位,必须持之以恒,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并用严格的制度去约束干部走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行为。只有熟悉基层、了解群众,办事才有“准头”,而不会光顾着“一头热”,尽搞些基层不肯买账、纯粹为出政绩的“彩头”,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增强“群众亲和力”。
总之,只要我们干部心里时刻装着群众,党的意愿就会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竹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王世忠王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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