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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困难和建议

时间:2013-11-24 11:16:30      字体:  打印  播放
随着和谐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一步加大,基层各项惠民工程也大批投入,惠民政策也逐步覆盖到千家万户,也使各种类型的农村矛盾纠纷大量涌现。虽然普法的力度的深入,但是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并没有得到提高,需要提高法律援助的人还是很多,作为直接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村,我们承担着更为艰巨的法律援助责任。近日,天宝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结合自身工作就目前农村法律援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了解和分析:
一、天宝乡目前法律援助站情况
天宝乡位于南山中部,与兵营、泉溪、桃源毗邻,是南山交通的中转站,也是南山人口众多的乡镇之一,总人口2万多人,虽然普法从一五到六五,但是群众法律水平整体还是偏低。自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县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配备、场所设施、服务标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实现了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电脑的标准。随着天宝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的提高宣传和为民办实事,群众近几年对这一工作的知晓率在大幅度提高,到目前为止,天宝乡援助站在便民服务大厅内每日要接待至少3位以上的需要法律咨询的人员,全年要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百余人次,为天宝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二、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上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基层干部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或认为法律援助是恩赐和权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或认为当前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定位不明,职责不清,“师出无名”;或认为法律援助主要是律师应尽的义务,“事不关已”。
2、事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目前乡镇虽然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但都没有专人、专编和专项经费,特别是南山司法所人员只有一人,承担的工作职责多达九项,仅靠这有限的人员、有限的精力、有限的经费来从事日益繁重的基层法援工作任务,难以全力、全心地开展法援工作,难以保证法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基层法援工作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有时更是“想援无力”。
3、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要。法律援助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由于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还要完成司法系统其他的工作,更要积极配合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时会面临独立处置力不从心、协调办理联动不够,使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更加重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配置和援助资金的投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光彩事业,更是一个提高单位能力的重要形象,最主要的是市政府列为为民办实事十件之一,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寄予了厚望。当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协调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当前,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应援尽援”目标,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援的硬件投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这项工作抓好抓实了,基层法援工作才有施展工作的平台和空间,同时也为整个法援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站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重点和难点都在于体制机制。当前,要围绕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定位、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于司法所而设立,这里强调的“依托”,主要是指独立性(作为一项职能工作应有的独立性)与统一性(在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上的整合利用)的有机结合。一方面,司法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必需的条件;另一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站也应利用好司法所这个平台,但“依托”不能成为“依附”,可是,现在的现状就是司法所人员必须要完成上面下达的工作指标和任务,可想而知,工作量之大。
3、强化管理监督,努力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要通过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努力实现“应援优援”。一是完善预警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贴近群众、熟悉基层情况的优势,坚持预防和援助相结合,以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为工作平台接待来访,法制宣传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困难群众等潜在法律援助对象的情况,了解群众诉求,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质量控管机制。在法援案件受理环节,在加强形式审查的同时,注重案件的实质性审查,将有限的法援资源用在最需要法援的群众身上;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申请援助。三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努力使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相衔接,与派出所、法庭、民政、财政、工、青、妇等部门相衔接,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相衔接,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4、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维权维稳能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基层法援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得实、干得好。一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司法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根基所在。要进一步加大司法所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提高司法所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要增强司法所干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兼顾的能力,促进基层法援工作站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用活社会志愿者队伍。支持、鼓励和吸纳法律专业师生、群团组织等社会中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参与到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范围更广、质量更高的法律援助服务。(竹溪县天宝法律援助站: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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