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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给力推进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

时间:2013-07-07 10:24:46      字体:  打印  播放
张体辉
在全县三级干部会上,市委授予竹溪“绿色崛起示范县”旗帜,并将支持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这不仅是全县人民的殷切期盼,更是竹溪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作为基层权力机关的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给力推进,使“绿色崛起示范县”早日建成。
围绕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谋划人大工作。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是一个科学的系统工程,人大参与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要做到早谋划,早安排,要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天然林保护、饮水水源保护等作为工作重点。要立足监督职能,立足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相互促进,立足科学发展与地方实际的有机结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了解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现状,及时掌握存在的问题,根据不同阶段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实践和经济发展状况,把握好人大监督的着力点,调整好监督的方向和内容,有的放矢地选择议题,依法开展监督,从而对绿色崛起示范县的阶段性建设起到更加有力的促进作用,实现人大推动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效益最大化。要在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等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上,加大力度,强化监督,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加大解决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的监督,督促节能降耗、合理利用资源。要抓住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环境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重点监督,跟踪督办,督促落实,直到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围绕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加大人大职权的履行。一是依法及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内涵丰富,关系重大,许多决策措施都需要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要求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及时、依法对有关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决议、决定,以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进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二是加大对生态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选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普遍关注的生态环保问题,作为人大检查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三是适时听取和审议有关生态环保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强对政府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并在完善审议方式方法,提高专项工作监督实效方面,作进一步地探索与实践。四是要加强对生态环保领域的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环保的投入,确保投入资金落实到位,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中的杠杆作用。
围绕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只有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活动,不断集中群众的智慧,总结群众的经验,才能真正推进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进程。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个方面,最了解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最清楚当地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这一优势,切实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使广大代表成为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示范带动者,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合力。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不断开阔眼界和思路,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生态意识,促进人大代表在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经常性组织代表围绕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代表对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坚持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要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基层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建议,使相关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要通过各种形式,督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的资源环境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的良好氛围。(作者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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