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庆的传统结婚仪式。
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结婚证。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结婚证。
今日护照式的结婚证。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特约记者 张家国
在封建社会,青年男女的婚姻主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有法律文书。新中国成立后,青年男女的婚姻都要有一张结婚证,才能为法律和社会认可。
1950年前后,结婚证只是一张薄纸片,有两个巴掌大,上面除结婚人的姓名、年龄、籍贯、签名,以及证婚人的签名外,没有任何绚丽的图案。封面有这样一段话:“我俩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之精神,自愿结为夫妻,平等相待,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抚养,和睦团结,劳动生产,抚养子女,为家庭幸福和新社会建设而共同奋斗。”
1952年到上世纪70年代末,结婚证上印有充满浓郁民族风格的图案。而在1952年至1959年的结婚证上,还有和平鸽的图案。稻穗、棉花也是当时结婚证上的主角,这反映当时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结婚证,出现了鸳鸯戏水、并蒂莲、梅花等传统吉祥物图案,象征着人们风调雨顺、夫妻恩爱的美好愿望。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结婚证上有一句简洁的口号,如在1954年的结婚证上,醒目地印着“自主自愿”4个粉红色的大字。
到了“文革”时期,一切东西都被披上了政治色彩,结婚证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每张结婚证上都必须有一段毛主席语录:“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一切革命队伍的人都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改革开放至今,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结婚证不再是夫妻两人压在箱底的婚姻纪念品,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文书,结婚证也随之返璞归真,逐步取消了复杂的图案和口号,并由“奖状式”变为“护照式”,方便结婚人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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