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军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城镇化是历史演进之必然,因其不仅是人性趋众的需要,而且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最为强劲,中国的城镇化即被世界公认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两大动机之一,据权威研究机构分析,城镇每增加1个人口,就能拉动10-30万元投资。城镇是人类一切活动最富有活力的载体,只有人口的相对集中,才有利于第二、第三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因此,应切实将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当作全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高地和龙头,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规则、理清思路、完善措施、理顺体制,确保城区健康发展。
一、确定规模,早统筹发展。根据全县现有人口和国家人口政策、城市化率、人口素质、经济承载力和土地资源等因素计算,城区人口总规模以16万人左右为宜。依据人口规模和世界通用的人均90平方占地面积为标准计算,城区总面积以保持现有18平方公里为宜(剔除工业用地和河道面积)。依据人口和面积,要及早统筹规划路桥、管网、供水、供电、场地(市场、车场、广场)、馆所(宾馆、会馆、文体馆)、仓储、物流、医疗、教育(包括学前、特校)、养老等公益服务和基础设计,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匹配、一步到位,防止“小马拉大车”和布点不合理而造成严重浪费。
二、有保有压,限制性发展。及早警醒房地产业泡沫问题。一二线城市房产商到二三线城市开发房产的趋势已很明显,而我县城区近三年已建、在建和己批待建房屋建筑面积约220万平方米(含小产权房),目前房屋空置率己相当高。按国家通用标准30㎡/人算账,剔除约30万平方米商用等非居住面积,可容纳约6万人。为防止房产开发商盲目扩张而造成资源浪费,应及早采取有保有压措施,走限制性发展之路。即对纯粹的居民用房建设按照城市人口发展总规模算账,实行规模量化控制,除开发高档次规模化小区外,对一般性居民建房一律实行严格限制。将城市发展的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上,尤其要突出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城市品味和档次,增强城市活力和功能。
三、调整思路,政策需跟进。城市化的核心是人口居民化。我县扩充人口的主要来源只能是乡村农民。如果按总规到2020年县城人口达到16万,就有7万农民进城,可转移耕地约15万亩,拆房可腾退田地约2万亩,另外还有大面积山林。通过土地、山林资源向留住原地农民的转移实现集约化经营,可极大地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也有利于全县因重大基础设施而导致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中的矛盾冲突的减弱。但由于城乡分割,农民变市民存在各种有形无形的体制障碍、政策障碍,需要高度重视和及时研究。如打破户口限制瓶颈,允许农民居住自由迁移和户口转移,让进城入镇农民平等享受就业、就医、上学、住房等权益,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医保等双轨制,以实现中央提出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四、理顺体制,规范化管理。理顺供地体制,杜绝任何社会主体从村集体或农民手中征地,所有城市用地先储备后供应,非国家行政、事业单位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理顺报建体制。自建房一律在指定的地点、规定的高度和样式统一报批和连片建设,单门独户拆旧或占地建新一律按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规定停止审批。凡两层以上居民建房一律按国有土地标准足额征收土地出让金,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报建前置条件和报建程序并严格执行,严格勘察、放线标准,加大规划巡查密度,及时制止和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直至强制拆除。
五、解放思想,破除资金瓶颈。针对我县城区公共基础设施相对滞后而政府财力却十分薄弱的实际,应大胆借鉴外地经验。一是加大土地国有储备力度,这是市政建设最主要的财力保障。二是走市政工程投资商业化之路,即对公益市政项目采取以地置换的办法,用低地价换取投资商对市政公益项目的硬投入。三是从整体上考虑房地产市场发展问题,对乡镇集镇的房产开发采取严格地限制措施,既收集社会财力集中发展城区“拳头”效应,又防止乡镇集镇低地价低建筑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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