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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安全生产月报(6.28)

时间:2023-08-22 14:30:45      字体:  打印  播放

一、总体情况

6月以来,全县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20条铁办法、市安委会93条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体系,筑牢安全防线,保持了全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总体平稳,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端午节及汛期期间安全稳定。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亡人火灾事故和亡人自然灾害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领导,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继5月5日、5月11日、6月15日,县安委会分别组织召开了动员会和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庆一对我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6月21日,县安委会又组织召开了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会。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庆一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乡镇、各专委会紧紧围绕行动方案明确的四个层面26项任务和16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校园安全、水上安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等重点,紧盯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抓好安全风险管控,守住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2次,县政府主要领导3次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政府分管领导41次到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各专委会分管领导54次到现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讲,企业自查发现了13条重大事故隐患,消防部门检查发现了4条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成3条,1条正在整改中;县安委会已挂牌督办7条,均在整改中;部门抽查检查357家企业,部门帮扶指导重点企业80家,发现2家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行政处罚8次,罚款3.1万元;集中约谈通报1次,约谈警示5家企业。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2.积极响应,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6月25日,县安委会组织全县重点行业部门、20个专委会安排部署全县城镇燃气和危化品、烟花爆竹“五大”专项攻坚行动暨6月份专委会工作例会,听取各专委会、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会企业燃气安全开展检查情况。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履行职责,迅速行动,组织专班,对餐饮行业经营门店进行摸排、登记,并建立台账。向餐饮经营单位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提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采取集中购买、分户安装的方式,对餐饮店使用液化气钢瓶进行检查,并现场安装液化气报警装置,为燃气安全增加一道“防火墙”,切实将燃气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积极应对汛期极端天气。县委书记柯尊勇、县长许庆一、分管副县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各自联系乡镇等地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防汛备汛等工作。6月1日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陶猛在县应急指挥中心主持召开强降雨防范应对视频调度会议,通报了气象预警提示,传达了县委书记柯尊勇对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批示要求,对各地防灾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11日我县境内出现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阵风6到8级,伴有雷电、短时强降雨和小冰雹。县委书记柯尊勇第一时间来到县应急指挥中心,调度全县强降雨防范和应对工作,现场抽查部分乡镇24小时专人值班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情况,并通过视频连线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安全度汛。

4.开展检查,确保假期平安。一是领导督导。为了保障端午小长假安全稳定,县委书记柯尊勇,县委副书记、县长许庆一分别带队深入县工业园区、县超限检测站、农贸市场、医疗单位、餐饮门店、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客运站场等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安全生产、节日保供、旅游服务等工作。县政府7名副县长常态化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和联系乡镇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督导。二是全员上阵抓安全。节日期间,县安委办组织各专委会开展节假日安全检查,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紧盯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和薄弱环节,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县共派出执法人员314人,检查企业141家,发现隐患问题47条,现场整改38条,限期整改9条,下达执法文书8份。三是组建专班开展督查。为认真吸取宁夏银川市“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县安委办牵头组织应急、消防、城管、科经、市场监管、文旅等多部门,检查烧烤餐饮场所36家,检查公共娱乐场所4家,检查福利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8家,督促整改隐患105处。各乡镇按照要求,带班主要领导均在辖区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5.开展督查,确保实效。一是襄阳局对溪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交叉检查督导。6月15日,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安排部署,襄阳局“消地联合”交叉督导第1检查组一行,深入竹溪县2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此次交叉检查有力推动了我县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职,强化了企业各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提高了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提升了我县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市安办督查组开展节日前安全检查。 6月21日,市安委办第五督导组在竹溪县就端午节安全生产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尚思龙一行先后对科经局、水利湖泊局、新合作、中石油贸易加油站、瑞城水泥、华兴等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反馈企业隐患问题9个,县安委办已及时交办相关责任单位督办整改。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多方位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借助县内新闻网络、广播、电视、专栏、横幅、LED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形式多样,把《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两个清单指引”“三同时”制度宣传到各生产经营单位,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热潮。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县委党校隆重举办了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副县长和平同志出席并讲话,省应急专家孙佳奎同志作为特邀嘉宾参加了活动并讲授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等三个方面最新知识。来自全县15个乡镇、95个部门、27个重点企业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整个活动中,通过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派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参观展板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广泛营造了“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浓厚氛围。

三、执法处罚情况及典型案例

全县安全监管部门坚持以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截至6月25日,全县隐患排查总数947处,已整改904处,整改率95.5%;出动检查人员2936人次,检查企业单位1332家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11次,罚款17.46万元,约谈警示1家,下达执法文书147份。

典型案例:竹溪县佳顺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安全附件(压力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政处罚案

2023年4月28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竹溪县佳顺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竹溪县丰溪镇下坝村的红岩一级电站)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1台,产品编号R2019-00538,安全附件:安全阀应于2023年4月26日校验、压力表检定有效期至2023年4月17日,即当事人在用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未定期校验,存在安全隐患,本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溪市监特令〔2023〕第07号),要求当事人于2023年5月8日前将上述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送检验机构检验,向本局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2023年5月10日本局执法人员到竹溪县佳顺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复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红岩一级电站正在生产,该公司在用的压力容器(产品编号R2019-00538)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已取得校验合格报告,报告编号02FD220231307,下次校验日期2024年4月26日;该公司现场未能提供压力表合格的检定证书,该压力表上次检定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检定有效期至2023年4月17日。

竹溪县佳顺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安全附件(压力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规定。报经本局于2023年5月16日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现使用的产品编号为R2019-00538的固定式压力容器,于2021年11月2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安全附件(压力表)的检定日期为2022年10月19日,有效期至2023年4月17日。本局在2023年4月28日检查时,该压力表超过检定有效期,存在安全隐患,在收到本局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合格的检验报告。当事人于2023年5月31日向本局提供了涉案压力表的检定证书(编号818000289-001),检定日期2023年5月26日,检定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5日,检定结果合格。即截止2023年5月26日当事人使用的特种设备(产品编号为R2019-00538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隐患排除,可不责令停止使用该台设备。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本局现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10000元整,已于6月16日处罚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国家、全省、全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排部署和县安委会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杜绝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

(二)督办整改重点隐患。对市安委办督查组交办的隐患问题,盯紧盯牢,跟踪指导,督办相关部门及责任单位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形成闭环管理。

(三)扎实推进“五大”专项攻坚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和危化品、烟花爆竹“五大”专项攻坚行动安排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摸清底数、强化措施,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加大巡查巡护,做好辖区内塘库堰等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排查治理。针对极端天气,做好预警,及时发布安全防范信息,提前撤离威胁人员安全的地灾点,确保安全度汛。

(五)坚持应急值守管理。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或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确保汛期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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