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校学生除外)的劳动年龄段居民,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因病或意外事故去世,可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丧葬抚恤金或所缴养老保险费本息。
二、参保人员的户籍、地域、职业等有无限制?
答:没有限制。《意见》明确:“办理参保手续要提供便利服务,除审核身份证信息外,不得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灵活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即: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无论是否本地户籍,无论从事第几产业,只要有意愿,有一定经济能力,均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三、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参保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从参保之时起逐年往后缴费,保费由个人承担;对于年龄偏大人员,可以按照一定方式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后办理领取待遇手续,一律不得以往前补缴的方式增加实际缴费年限。
四、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又想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
答: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参保人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规定处理。
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如何享受养老金待遇?
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办理退休手续时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现行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致,因病或意外事故去世,可按照就高原则享受丧葬抚恤金或所缴养老保险费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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