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产交字(2009)第7号
根据财政部35号令、省政府240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国有资产必须到合法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之规定,我中心受竹溪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该单位资产面向社会公开上市竞价转让,本着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
上海普桑轿车一辆(鄂C50008),2000年11月购入,购入价值12元,行驶16万公里,参考价3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凡具备资金资信能力者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者持有效身份证,带资信能力证明,按标的的20%交纳保证金于公告之日起报名、咨询、领取资料(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无息原数退还)。
三、标的物转让方式、展示、报名、时间、地点:
1、标的展示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至5月5日下午5.30时止。展示地点:竹溪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转让方式:一次性公开报价;公开竞价时间:2009年5月6日上午9时;公开竞价地点:竹溪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3、报名地点:十堰市产权交易中心竹溪县办事处(竹溪县财政局七楼)。4、联系人:向德明汤慧慧联系电话:2721378
李本祥手机13035280321
十堰市产权交易中心竹溪办事处
竹溪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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