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凡本县范围内的城乡残疾人员,均可到县残联申请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原办有第一代残疾人证的必须持旧证到县残联重新申请换发新证,国家从2010年1月1日以后停止对旧证的使用。
二、办证手续:需要换发或新办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人员,必须持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及6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县残联领取填写《残疾评定表》,经县人民医院进行残疾鉴定,符合残疾类别和等级条件的,方可办理残疾人证换(办)证手续。
三、办证地点:凡符合换(办)证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员,请于2009年5月1日以后持本通知第二项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照片,到县残疾人联合会(城关镇东门街)申请办理换(办)证手续。
联系人:宋启林;联系电话:2726431。
竹溪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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