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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化建公司改制公告

时间:2008-11-22 15:56:14      字体:  打印  播放

根据企改精神和县企改办批复溪企改字[2006]33号文件,竹溪县民爆化建公司于2006年12月正式进入企业改制程序。竹溪县经济局根据企改程序规定成立竹溪县民爆化建公司改制工作组,并开展了行政清算工作。改制工作组严格按照行政清算程序,在清算时间内依法了断企业的全部债务,依法处置了企业资产,依法安置了企业职工,完成了企业改制的全部工作,并经竹溪县精诚联合会计事务所全面审计,符合企业改制的规定要求,改制工作组报主管机关同意,依法终结竹溪县民爆化建公司行政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竹溪县民爆化建公司改制工作组
200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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