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解决部分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实际困难,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招聘201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解决农村多发病、常见病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决心;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影像、麻醉等部分短线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考虑
4、身体健康。
按照法定时间已办理退休手续,男60-65周岁、女55-60周岁以内,可作为招聘对象。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即正式职工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
3、统一考试。
4、面试考核与体检。
5、择优聘用。
6、岗前培训。省卫生厅集中安排受聘医师岗前培训。
7、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受聘医师的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2009年3月5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竹溪县卫生局402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免冠照片3张、《招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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