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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声明

时间:2009-02-23 09:53:09      字体:  打印  播放

近日,我局不断接到企业和个体户的反映,有人假冒我局机关股室的工作人员到我县企业和个体户中推销普法书籍,在此着重声明:我局从未派任何人或以其他任何单位的名义推销任何书刊,如若发现上述行为,应当坚决拒绝,并立即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2724701


竹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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