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深化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治理效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针对2023年1月1日以来竹溪县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五个突出问题
(一)招标人规避招标、设置门槛、明招暗定问题。主要表现:应招不招,肢解项目,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先建后招;设置特定资质、业绩要求,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萝卜招标”;泄露招标信息,内定中标人,干预评标结果等。
(二)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三包一挂”问题。主要表现:私下达成协议、轮流中标或者共同抬高报价,中标率异常低的“陪标专业户”,抱团投标的“串标合伙人”,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受让、租借、伪造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材料,骗取中标资格;行贿谋取中标,恶意投诉举报谋取非法利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
(三)评标专家违规评标、泄露信息、收受利益问题。主要表现:违反回避制度,充当掮客、相互请托,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投标人分数;泄露评标中应当保密的信息;收受财物,接受倾向性暗示等。
(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规避监管、参与串通投标问题。主要表现:通过行贿、提供回扣或者输送不正当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串通泄露招标信息,操纵评标结果;串通设置障碍,排斥潜在投标人,为利害关系人谋取中标等。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干预插手、利益勾兑、徇私舞弊问题。主要表现: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不按规定记录、报告;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力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方面谋取利益。
二、受理单位
1.县发改局重点受理招标人规避招标、设置门槛、明招暗定问题。举报电话:0719-272261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2:30-5:30);地址:竹溪县县政府大楼512办公室;举报邮箱:835975869@qq.com。
2.围标串标、商业贿赂等违法线索可直接向县公安局举报;
3.其他问题线索投诉举报人也可直接向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县国资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举报。
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