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 > 正文

竹溪县烟草专卖局无主案件公告

时间:2024-12-03 08:49:57      字体:  打印  播放

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查获以下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竹溪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竹溪县城关镇人民路18号,联系人:黄瑞锋,联系电话:0719-2726607)。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微信截图_20241203084937.png

特此公告。


竹溪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3日

( 责任编辑:邵博汉    新闻报料:272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