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了督查暗访,发现十堰国康国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竹溪县建设路壹柒壹分店,未按要求下架全部感冒、退热药品,违规向顾客销售感冒灵颗粒。检查组当场责令该药店即日起停业整顿三天,整改期间不得营业。
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全力做好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销售退烧类药物的紧急通知》和竹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溪防肺炎指发【2021】10号)》之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紧急通知全县零售药店全面下架停售感冒、退烧药品,暂停销售咳嗽、抗菌类和抗病毒药品。
经检查发现,绝大部分零售药店已按要求下架感冒、退热药品,并暂停销售相关药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好疫情防控措施,将常态化不定时开展督查暗访,一旦发现违规销售感冒、退烧、咳嗽、抗菌类和抗病毒类药品,坚决予以从严从重处理。( 陈涛 夏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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