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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

时间:2021-05-31 16:38:36      字体:  打印  播放

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民政系统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十堰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6月份起,竹溪县民政局在全县民政福利服务机构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

一是推行消防安全纳入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进村(社区)活动,指导村(社区)建立弱势群体关爱服务清单,定期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三留守”人员及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常态化上门巡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二是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大规范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着重排查安全责任落实、消防、防汛、水电气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每日防火巡查是否落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卧室点蜡烛、吸烟、使用电炉等。

三是加强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和火灾防控工作。对照《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开展消防培训演练和培训。加强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供(寄)养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防患自救意识,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互帮互救,切实做到灾情面前临危不乱和井然有序。各民政福利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并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演练后结合实际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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